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2月12日讯2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记者获悉,山东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广泛开设托班,同时根据2-3岁幼儿的特点,对托班环境设施进行改造,争取到2025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王志刚表示,近期,山东锚定家庭育儿需求,打破壁垒,推进政策贯通,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切实保证托育质量,确保“托得好”。
在托育队伍专业化方面,《若干措施》对托育人才培养进行了职前职后一体化考虑,从学历教育、专业培训、教科研三个方面系统规划了托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高校、职业院校和幼儿园在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责任。
在幼儿园保教服务方面,要求幼儿园要按照《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遵循2-3岁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制订科学的托班保育方案,合理安排一日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
同时,还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切实提升托班保教质量的科学性。托育的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扩容托幼融合“增托位”。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广泛开设托班,同时根据2-3岁幼儿的特点,对托班环境设施进行改造,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争取到2025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突出惠民利民“减负担”。山东要求所有普惠性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按普惠性价格收费。坚持“财政支持一块、税费减免一块、单位分担一块”原则,将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与学前班一样给予财政保障;幼儿园开设托班免缴增值税;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单位可报销照护孩子的部分费用,切实减轻孩子养育负担。
注重科学照护“保安全”。由于2-3岁幼儿身心较为脆弱,需要更加专业精心的呵护保障。山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山东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指导各幼儿园与附近定点医院、专家团队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幼儿园可以探索家长轮值陪护照料机制,为托育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拓展保障措施“促发展”。将托班幼儿与学前班幼儿一并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登记管理,与其他幼儿一样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保障。将托班教师与其他教师一样也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同等激励保障待遇。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王志刚说,下一步,山东将在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各地各园充分挖掘托育资源,让这项政策惠及更多家庭,让更多适龄婴幼儿在家门口就能找到适合的“成长驿站”。
记者:楚明雪
编辑: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