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联合白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倾倒猪血污染环境案件,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万元罚款。

2025年1月15日早上6时许,村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有人在白云区麦架镇马堰村观云大道高架桥边倾倒猪血。接到举报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和白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观云大道高架桥边沿坡及坡底033乡道有大量猪血倾倒的明显痕迹。经初步调查,猪血倾倒者罗某系清镇某血旺加工厂的驾驶员。该加工厂的原料猪血由修文某屠宰场运输而来,罗某在运送猪血过程中,多次在白云区境内随意倾倒低质量的猪血。除观云大道高架桥处外,罗某还在观云大道多肉园艺对面雨水井进行过2次倾倒。


针对这一违法行为,白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于2025年1月依法对罗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目前,罗某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完成了前期倾倒猪血的清理工作,相关区域已恢复整洁。


此次事件的快速处理,彰显了白云区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和城镇排水管理的高度重视,有效维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白云区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态环境安全。同时,相关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和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增强环保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一起守护城市绿水青山。

特别注意:

许多物质的随意倾倒都属于违法行为。像废电池、废机油这类危险废物;含有重金属汞、铅、镉等的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废物;来自医院传染病区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施工单位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等,这些行为都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众健康,一旦违反,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切不可心存侥幸。

来源:贵阳生态环境融媒体中心

文 | 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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