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下称《若干措施》)。2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邀请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如何“托得上”
省教育厅总督学王志刚介绍,“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39所、新增学位32万个。截至2024年底,全省幼儿园总数达1.97万所,在园幼儿254万人,幼儿园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低价优质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特别是农村地区,推行农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改革,92%的乡镇幼儿园实现“镇村一体化”管理,有力提高农村幼儿园的质量和水平。
据介绍,目前普惠托育服务包括独立的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幼儿园开设托班是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开设托班,如何“托得上”?王志刚说,我省将合理规划托位供给,要求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仍有空余单独活动用房的幼儿园,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招收2-3岁幼儿入园,明确幼儿园在承担托育服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扩容托幼融合“增托位”,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争取到2025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此次,我省还优化幼儿园开设托班登记备案程序。幼儿园设立属于行政许可制,托育服务设立属于登记备案制。《若干措施》公布前,幼儿园如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需要根据幼儿园类型到不同管理部门变更业务范围等行政许可事项,并逐一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让开设托班幼儿园“少跑路”,我省要求对不同类型幼儿园营业范围变更和托育信息备案,由逐园单一申请调整为教育部门统一汇总、统一申请,相应部门集中办理。
确保“托得好”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李文生表示,2-3岁的孩子身体发育水平较低,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不强,需要更精心细致的专业照护,这对托班保教人员来说是一个挑战。首先,我省将严控托班班额。目前幼儿园小中大班班额一般是25人、30人和35人。省教育厅要求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一般人数应不超过20人。
配齐配强保教人员是关键。目前,山东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是1:6-8。《若干措施》将托班幼儿数量纳入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岗位设置基数,并对托育人才培养进行职前职后一体化考虑,从学历教育、专业培训、教科研三个方面系统规划托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托育机构,我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要求,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配备标准为:乳儿班为1:3,托小班为1:5 ,托大班为1:7。而《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从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七个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
同时,强化家园共育。充分发挥幼儿园家委会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探索开展家长轮值陪护照料机制,一定程度协助托班教师开展照护工作。
更须“托得起”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鲁刚表示,我省将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坚持“财政支持一部分、税费减免一部分、单位分担一部分”原则,确保“托得起”。一方面,立足“保基本”,《若干措施》明确将普惠性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幼儿一并纳入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保障范围。同时,各级政府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安排建设补贴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托班也一并安排;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安排生均运行经费的,对普惠性幼儿园托班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落实补助政策。
同时,突出惠民利民“减负担”。实施税费减免,对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在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保育费、教育费,都进行免征增值税;创新托育费用单位分担机制,《若干措施》规定,单位职工子女入托时,托育费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具体来说,报销的标准最高可达幼儿园报销比例的2倍。例如,某地对幼儿园保教费的报销比例为30%,则托育费最高可报销60%。
对收费项目进行规范。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王艳莉表示,所有普惠性幼儿园开设的托班将按普惠性价格收费。对全省托育机构实施统一收费项目管理,收费项目包括保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车辆接送服务费和延时托管服务费,代收费项目包括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和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各托育机构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大众新闻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