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民间收藏的态度,越来越“包容”了。但现实里还是有很多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情况出现。比如2024年这一年内,发生了好几起买卖古董被判刑的案例,看了详细通报,基本都是常见的“正常”市场行为。


来源济南时报

首先是去年4月份,四川一位七旬老人,在市场买卖置换古董,因为其中涉及到东汉时期的三级文物,然后被抓了。


来源景德镇中院

然后是去年6月份景德镇中院发布的通告,一位古玩商人因为买卖几件瓷器被判了。


来源八桂法苑

再然后是9月份,桂林一位男子因为买卖了一件明代莲花石柱,以牟利为目的被抓。

以上举几个例子,都是官方通报,笔者可没有瞎编。而且在通报中,并没有提到盗墓、偷窃等行为。

也就是说,他们在进行古玩人眼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但因为购买的古玩达到了一定的文物级别,涉及到“倒卖文物”从而被抓。


古玩市场

都说如今的古玩市场全是假货,然而现实告诉我们,真货其实也不少。但在古玩市场进行交易,“牟利行为”与国家禁止经营文物的交易链条相关联。

尽管这些人都声称古董购自古玩市场,但法院认定其行为客观上为盗墓、走私等上游犯罪提供了销赃渠道,即便未直接参与盗掘,仍然构成犯罪。

那句藏友自我调侃的话:卖假的叫骗人,卖真的叫犯罪,如今成真了!


博物馆馆藏

根据《文物保护法》,只有具备资质的拍卖行、文物商店可以合法经营文物。古玩市场中的个体商户若未取得许可证,即便交易“真品”,也可能因涉嫌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获罪。

在司法实践中,古玩市场的真品常被默认与盗墓、走私等非法来源挂钩。也就是说,哪怕查不到来源,但基本“默认”来源是“赃物”。

尽管2025年3月实施的新《文物法》调整了一些细则,但近年来国家持续打击文物犯罪的趋势未变。

古玩市场的萧条,赝品遍地,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来自这里!


拍卖市场的“风花雪月”

近年来,传统古玩交流会如“南长沙、北锦州”因参展商亏损频繁停办,被视为行业“夕阳化”标志。与此相对,拍卖市场尽管大不如前,但仍然“风花雪月”,有钱人们继续怡然自得。

法律风险导致真品交易转入地下,市场充斥仿古工艺品。这种畸形生态使民间专业藏家流失,市场活力下降,很多人迷茫转行,不知道路在何方。

民藏已经被打成“国宝帮”的代名词了,好不容易淘到点真品,面对的不是对民藏的证明,反而可能是“违法”的先兆。


如今冷冷清清

古玩市场的沉沦折射出文物保护与商业自由的深层矛盾。在严打“文物犯罪”的前提下,如何区分善意收藏与恶意销赃?如何激活民间文物研究价值?这个问题始终没办法解决。

探索分级管理、来源登记等柔性机制,让民间藏品大大方方的走向阳光,或许才能走出“越打击越萎缩”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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