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网络秩序势在必行

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网络造谣、恶意索赔、曝光企业“黑料”后寻求“商务合作”、借“裸聊”实施威胁等多种敲诈勒索新型犯罪手段。

一些不法分子之所以不择手段地在网上制造、散播谣言和负面信息,是因为他们深知网络传播门槛低、速度快、影响大,一旦引发公众关注就能借机向被害人施压,索要钱财谋取私利。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显示,孙某媛散布的网络谣言包括侯某婚内出轨、偷税漏税、猥亵儿童等虚假信息;赵某杰在网络聊天中故意找茬,以到被害人学校和家中持刀捅人相威胁;相某漫在多个线上外卖平台购买食品并投放异物,以投诉、举报威胁商家。在此类虚假信息的误导之下,不明真相的群众容易产生好奇、愤怒、恐慌、焦虑等情绪,进而跟进关注对被害人产生压力,不法分子即可借此达到谋财的目的。

这些利用网络谣言、负面信息的敲诈勒索不法行为足以使个人、企业等社会主体,声誉受损、经济受挫,甚至陷入困境。典型案例中,侯某不堪网络谣言和勒索的压力轻生自杀,幸被人发现获救;赵某杰将犯罪之手伸向4名未成年女性被害人,索得钱财18964元。同时,网络谣言、负面信息等也可能让群众对网络安全、社会稳定的信任产生动摇,可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利用网络制造、散播谣言和负面信息敲诈勒索犯罪,严重侵蚀社会秩序,摘除这些网络“毒瘤”、整治网络秩序势在必行必严。最高法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再次表明了依法严厉惩处此类犯罪行为的必要性,对不法行为形成震慑,为捍卫网络空间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实际行动。

整治网络秩序须划定网络行为红线,指明依法维权路径,正如典型案例所示——网络绝非法外之地,违法犯罪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如遭遇此类网络犯罪,被害人要积极寻求法律保护。不容忽视的是,打击网络谣言与敲诈勒索,需要司法机关、网络监管部门、网络平台企业与公众等多方携手形成强大合力,政府部门应持续加强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建立常态化监测与快速反应机制;网络平台需不断升级技术手段,强化审核管理,以社会责任感为驱动;公众则需提升媒介素养,不盲目轻信、不轻易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及时向管理员反映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各方以实际行动守护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张昊丨 编辑:陶羽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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