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热议话题中,“不敢扶老人” 一直是个痛点,很多人觉得只要严格落实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这个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还会质疑法官难道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但事实远非如此简单。
从法律层面看,“谁主张谁举证” 确实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准则。在老人摔倒被扶后反咬一口的纠纷里,按照这个原则,老人若指控扶人者是肇事者,就该拿出证据。然而实际情况却很复杂。老人摔倒的场景往往是突发的,周围可能没有完备的监控设施,也缺乏有力的目击证人。这时候,让老人举证存在很大难度。而且,一些老人在摔倒受伤后,身体和精神状态不佳,更难以收集证据。若因为举证不能就判定老人败诉,从情理上看,对于可能真的被撞倒受伤的老人来说,又显得过于残酷。
从社会层面来说,“不敢扶老人” 问题背后,是社会信任缺失的大环境。即便有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人们在扶起老人前还是会顾虑重重。扶人者担心自己好心没好报,一旦被诬告,即便最后能通过法律手段证明自己清白,期间也会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这种成本和风险让很多人在面对老人摔倒时选择退缩。
再从法官的角度出发,法官断案必须依据法律和证据。但在这类纠纷中,证据往往模糊不清。法官不仅要考虑法律的公平公正,还要兼顾社会效果。如果简单机械地按照 “谁主张谁举证” 判决,可能会引发公众对法律的误解,觉得法律不顾人情。法官需要在复杂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之间寻找平衡,这绝非易事。
所以,“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虽然看似能解决不敢扶老人的问题,但在现实中,还需要综合考虑社会信任重建、配套保障机制完善等多方面因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消除人们扶起老人的顾虑,让社会的善意不再被 “冻住”。大家对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