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搭建引才聚才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青人社字〔2024〕21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度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正式开始启动。
申请条件
在青岛市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乡村基层组织等,有需要单位外部专家协助解决技术难题、项目攻关等情况,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设立青岛市专家工作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专家的交流、合作;
4、单位运行状况良好,经费投入稳定,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科研、生活等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对于2021年以前认定的不在管理期内的青岛市专家工作站,因工作确需保留的,可再次申请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
设立程序
2025年度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请设立工作,按照单位申请、区(市)初审、专家评审、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1、单位申请。申请设站单位认真填写《专家工作站报批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设站单位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
2、区(市)初审。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xx年xx区市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及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qdrsjzj@qd.shandong.cn。
3、专家评审。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入选单位名单。由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对拟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材料提交不符的单位,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4、发文公布。对专家评审通过的单位,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统一授牌。
报送时限要求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报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区市专家工作站申报政策咨询电话
青岛市:0532-85912041
市南区:0532-51989289
市北区:0532-51986600
李沧区:0532-84673301
崂山区:0532-88998362
城阳区:0532-58659713
西海岸:0532-85161632
即墨区:0532-88551362
胶州市:0532-82205906
平度市:0532-87362331
莱西市:0532-66030230
高新区:0532-66966620
蓝谷:0532-67720031
自贸片区:0532-86951619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薄克国 通讯员 龙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