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人民说法
别让收款码变为“洗钱码”!
人民网记者 罗娜
用自己店铺的收款码提供给他人套现,一边做生意,一边“再赚一笔”。2月6日,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破获一起商户利用二维码帮助犯罪分子套现案,并依法传唤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汪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案件回顾】
1月20日,汪某像往常一般经营着自己的门窗店,突然店内迎来一位特殊的“顾客”,这位“顾客”不买东西只谈“生意”。
“你店里有没有现金?我跟你扫码换一下钱。”男子在店内佯装买东西,四处观望过后,借机向汪某提出这样的要求,汪某欣然答应。
询问过后,得知对方需换取10000元现金,由于金额较大,男子似乎看出了汪某的疑虑。“老板,帮帮忙,好处少不了你的。”男子承诺事成之后给汪某5个点的“好处费”。
由于该店内二维码单笔只能接收5000元转账,男子便将店内收款码拍照发送给他人,让他人往该账户转账,很快,汪某手机微信便收到几笔数额不等、单笔均不超过5000元的到账通知。
清点过后,汪某将同等额的现金拿给该男子,男子也遵守诺言,将800余元的“好处费”给到汪某。
1月21日及22日,该男子又以相同的方式同汪某进行“合作”,直到汪某银行卡被冻结,这场恶性交易才得以终止。
据汪某交代,其利用店内商户收款码帮助犯罪分子接收多笔来历不明的资金,从中获利2600余元。
【人民说法】
民警提醒,这是一种新型洗钱手段,犯罪分子以需要现金为由向商家套取现金。通过拍摄商家收款二维码给上线或同伙,接收涉诈资金兑换商家现金,以达到洗钱的目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