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日起,“新婚姻法”正式生效,广大网友议论纷纷。
准确来说,所谓的“新婚姻法”是司法解释,全称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主要是对婚姻中的财产分配、子女的抚养权等重大问题进行修正。
评论区中,多数男性及其父母持赞同态度,一些女性却认为不太公平,而准丈母娘们挑选女婿的标准,也正在发生变化……
1.房子归出资方所有
无论婚前婚后,买房子只要没出钱,就算房本上有名字,离婚后也不能分到房产,谁出钱,就归谁所有。
无论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子,归自己子女所有;双方父母都有出资,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分别处理。
当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事实,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关于房产归属的重大变化,可以避免“洗房”。
就是通过卖掉一方的婚前房产,再在婚后购买新房子,新房子就成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分割房产了。
2.出轨者可能直接失去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如果一方有重婚、出轨等情形,法院将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3.直播打赏,可定性为“挥霍”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挥霍”。
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子女抚养权与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另一方不得阻碍。
明确禁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将其作为不利因素考虑,在离婚纠纷中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5.夫妻间给予房产,离婚可以要回吗
新规区分了两种情况:
一种是还没办理转移登记的:
夫妻间约定给予房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婚姻家庭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也就是说给予方不能随意撤销该约定。
例如:小明和小红结婚时,小明约定将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送给小红,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是否孕育共同子女、离婚过错以及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一种是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
原则上,已经登记到对方名下的房产,不能随意撤销。
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根据婚姻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例如,小明和小红结婚后,小明将婚前购买的房子过户给小红。如果二人结婚多年,可以由小红保有该房产。但如果二人结婚时间很短,并且小明没有重大过错,法院会判决房子归小明所有,并让小明给予小红合理补偿。
如果对方是骗婚、胁迫、严重侵害你权益,法院支持撤销过户!
6.私自赠与“第三者”财产,另一方有权要回吗
夫妻另一方主张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无效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例如,小明和小红是夫妻,小明背着小红给“第三者”小王送了10万块钱。小红发现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小明的赠与行为无效,并有权要求小王返还财产。
综上所述,总结一下,新法规堵死了之前有些女性,靠离婚致富的法律漏洞。
对女孩子来说,急需转变“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传统婚姻观念,抛弃“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的一厢情愿。
女孩子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要自我成长,一定要有养活自己的能力。
有女儿的家庭,以后选择女婿的标准也会与时俱进,大妈觉得有两点很重要:人品和责任心。
有了这两点,女儿才会被疼爱,老人才会被孝顺,日子才会过得好。
最后,对于网络上男性一片欢呼,女性一片哀嚎,大妈想说,结婚不是为了离婚。法律只是给不好的婚姻兜底,让大家好聚好散。
与其靠分财产给自己安全感,不如好好经营家庭和感情。
所以,在这个事情上搞男女对立的人,怎么能有好的婚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