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把“自己”告上法庭,这种奇观简直就是闻所未闻!
上海有一位独生女。母亲去世、父亲失智,为了理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她不得不把“自己”告上法庭。
很多人不理解,自己作为父母的财产的唯一继承人。继承遗产合情合理,为何就会变得这么复杂呢?
难道独生子女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确实!根据相关的新规,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那么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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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按理来说,父母的财产他们有权利如何处置。
如果父母留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将房产赠送给子女以外的人。
这种情况,哪怕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遗嘱里涉及的房产。只能继承遗嘱未处置的遗产。
当年,上海一位无子女老人因为长期得到了水果摊主的照顾,最后老人在清醒的情况下,前往公证处,将全部财产赠送给了摊主。
老人亲戚得知此事后,觉得不满,便将摊主告上了法庭。
最后法庭对纷争进行了公正的裁决。根据老人生前申请公证的协议,他的房屋和财产全部归摊主所有。亲戚们败诉,无法改变法庭的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另外,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而继承人只要没有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就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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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者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我国现行的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里面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旦继承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如果出现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者母亲先于外公外婆过世;
那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这种情况下,即使作为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
此外,还有一点特别注意!
如果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并不只是一个孩子,那么一旦将来他们去世,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不会就此消失,
而是作为遗产继续再继承,这就相当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也享有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比如小李是独子,父亲早逝,给他留下两套房,但小李的爷爷奶奶健在。
继承前,小李母亲作为夫妻财产共有人,可分得一半房产,剩下的一套房才可以分4等分继承。
即,小李母亲25%房产、小李25%、爷爷25%、奶奶25%;
倘若将来爷爷奶奶去世,那么他们两人各分得的25%,就要作为他们的遗产部分进行继承,这时小王的姑姑、叔叔、大伯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参与继承。
.03
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倘若父母去世之前并没有立遗嘱,但子女已经结婚,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留下来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父母生前立遗嘱明确给自己的子女,这种情况,遗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04
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这个很重要!
如果父母中,一方去世,但是在世另一方再婚。
即使再婚后,没有再生子女,继父(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
假如小王的母亲去世以后,父亲再婚,将来父亲去世,继承即使没有和父亲生孩子,小王作为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父母全部财产。
因为,继母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当然,前提是再婚后合法领取结婚证,否则就无法享受第一顺位继承权。
很多人觉得只要父亲和继母在一起,有事实婚姻,就享有继承权。
没错,这个或许以前是可以,但是新规以后,不再认可所谓的事实婚姻了!
所以,没办结婚证在一块,就无权继承遗产。
还有,有的人总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认为女儿出嫁。就没权利继承财产。
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国家针对子女继承,并没有性别区分,遗产分配采用均等原则,五五分。
也就是说,如果家中有一儿一女,父母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女儿享有和儿子一样的继承权。
不存在嫁出去的女儿,不能继承遗产一说!
另外,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在继承财产是,法律支持多分:
1.和父母常年居住在一起承担了父母主要扶养义务的
2.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
这种情况,在继承父母财产时,分配比例可以多一些。
比如,大哥常年在家照顾年迈的父母,弟弟一直一直在外工作,很少回家,这种情况,大哥继承父母财产时,就可以享受更多分配比例。
还有,有钱人的继承肯定也更复杂。
所以,针对这个群体,新规还加入了“遗嘱信托”。
比如丈夫是富翁,患病前担心将来妻子再婚,会被新配偶觊觎财产,于是就立遗嘱信托,指定自己信任的机构或个人管理财产,待子女成人后再移交。
毕竟继母或继父,也是第一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的!
所以,总之一句话:遗嘱特别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