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芒果TV是许多人的追剧必备软件,然而每年上百元的会员费也让许多囊中羞涩的年轻人望而却步,00后在校大学生宋某某自制免费观影APP,让许多人实现了追剧自由,但却为自己戴上了枷锁。
基本案情
宋某某系某大学软件技术专业的一名在校学生,在校期间,他发现舍友、同学等人闲暇时间经常在一些网站上观看盗版影视剧,于是就萌生自制APP让大家免费观影的想法。2021年11月,宋某某从他人处购买附带APP的影视网站并改名“瓜皮TV”,之后通过租赁服务器,在网络上搜索影视资源上传至网站的方式实现免费看剧。因投放视频并无法赚钱,宋某某想到在网站中投放广告,追剧群中的谢某某表示可以帮忙对接广告,此后宋某某通过在影视剧播放前插播广告的方式顺利实现了盈利。截至案发,宋某某运营的“瓜皮TV”网站及APP共上传侵权影视作品1377部,违法获得广告收益30余万元。
案发后,宋某某对版权方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进行了赔偿并获得谅解。
法院判决
连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影视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宋某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情况,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宋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法官说法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并牟利,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本案被告人通过信息网络向不特定的公众传播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与普通的实体侵权盗版案件相比,所涉影视作品的传播范围更广,危害更大。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技术创新都应以合法为前提,切莫将技术能力异化为侵权工具。法官在此呼吁广大网友自觉抵制侵权行为,支持正版,文明观剧,共同为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来源:连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