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刘洋


普通犯罪、重大犯罪检察部


2024年,普通犯罪、重大犯罪检察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切实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普通刑事犯罪条线和重大犯罪条线各季度排名均名列前茅。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27件1276人、监督立案13件、监督撤案5件、追捕2人、追诉16人、抗诉3件、改判2件,向法院下发审判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制发社会治理性检察建议1件。马某某危险作业案等3件案例入选2024年濮阳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安某某危险品肇事案公诉意见书”被省院第二检察部评为优秀法律文书,1篇信息被省院二部采编,1篇信息被市院采编。


李侃侃,司法警察、第五检察部干警,第四季度在维护检察机关办案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同时,协助控申检察组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0余次。工作中他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在扎实做好控申工作的同时,又培养专业的技能,发挥个人特长,积极参加全国司法警察学习培训班,苦学苦练基本功,于10月16日至25日在最高检组织司法警察培训技能考核竞赛中取得了全国第一的俯卧撑好成绩,受到省院、市院领导的高度评价。2024年12月又代表河南省检察院司法总队参加最高检纪录片拍摄,该片在最高检视频号热播。


张盘娟,第二检察部干警,从事经济犯罪和诈骗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和精益求精的办案要求,她始终怀着一颗维护公平正义的赤子之心,恪守信仰、踏实工作。她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是强化素质、办好案件的根基,在日常工作中不断主动去学习法律规定、条例、新的司法解释,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办案中,她始终坚持法、理、情的统一,用释法说理劝诫每一个嫌疑人,用宽慰理解安抚每一位被害人,用“案结、事了、人和”的标准时刻要求自己。在办理何某某诈骗案时,面对无数笔银行卡、现金、微信和支付宝等转款记录,她多次和办案人员、被害人沟通,认真仔细审查每一笔款项的去向和用途,抽丝剥茧,确保认定的犯罪数额与法院的判决数额一致,最大限度保障了被害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在刑事检察这个岗位上,她没有豪言壮语,只有默默无闻的付出;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只有始终如一的坚守,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干警的忠诚、干净和担当。


石岩磊,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自参加工作一直就职于刑事检察业务部门,始终注重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具有担当意识,始终服从组织安排,主动承担大要案的办案工作。该同志作为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认真履职、依法办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为市城区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共参与办理涉黑恶案件4案35人。其中,栾某某等9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告人通过网络贷款平台,采取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套路贷”手段实施犯罪,系濮阳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其认真仔细审查了全案证据材料,围绕“套路贷”犯罪特征,精准指导公安机关收集证据,严格证明标准,做到证据收集无遗漏、无死角,确保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形成完整证据链条,顺利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对被告人栾某某等人以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五年不等,且被告人均认罪伏法。2024年共办理逮捕、公诉案件44件59人,其中包括了杜某某等3人涉嫌偷越国境案、温某某等3人涉嫌跨境开设赌场案以及14件数十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其通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践行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提升了法治思维,提供了办案水平,并在办案过程中秉承“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遵循“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严格审查案件证据、认真审核案件事实,规范出庭支持公诉,高质量、高效率办理好每一起案件。


李冰同志深耕案件管理岗位,从刚开始因本领恐慌的战战兢兢成长为案管工作一线的多面手。十余年来,她默默无闻的受理着案件、解决业务部门一件件系统难题、记录着案件监控中的点点滴滴、组织了一次又一次的案件质量评查。在案管岗位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看似简单,却责任重大的工作,她默默地守护着这个光荣的岗位。作为案管的副主任,她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锚定目标提前谋划,在工作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撰写《华龙区院扎实推进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等多篇文章,先后被市院、高检院采用。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只有坚持,才能沉淀出成功。作为新时代的案管人,李冰同志将不忘初心,奋力前行,着力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以更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做好每件“简单”的事,勇做前进路上的“攀登者”。


潘豪,刑事执行检察部干警,第四季度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协助办理未检案件1件1人。一是参与职务犯罪侦办。参与黄某某涉嫌徇私枉法一案侦查工作。二是向华龙区司法局出具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全部得到采纳并及时整改。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2件;办理罪犯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参与创建“检矫·正心”品牌的创建。三是巡回检察工作。参加省院组织的异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三个功能区、三个县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参加市院组织的对其他县看守所巡回检察。


王妍,办公室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各项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参与起草、报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华龙区检察院工作总结、重点亮点工作、执法工作满意度“双提升”总结等文稿材料20余篇,信息2篇。组织召开检委会36次,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严谨制作会议纪要36份。协助撰写论文2篇,1篇入选河南省法学会第九届《法治河南青年论坛优秀论文汇编》,1篇获得“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的理论与实践 第一届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征文活动二等奖。代表华龙区检察院参加河南省第五届司法警察“精品执警案例”评选活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第五届司法警察“优秀执警案例”。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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