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年间,福建有位县令罢官后寓居在馆舍之中。一日深夜,突然响起一阵嘈杂,有强盗如恶狼般破门而入。
瞬间,馆舍内一片混乱,强盗们粗野的呼喝声、器物的碰撞声交织在一起。
一位老妇人吓得惊声呼叫,结果引来杀身之祸。一个满脸横肉的强盗挥舞着手中的刀,狠狠砍向她的脑袋。老妇人来不及躲避,重重扑倒在地。
馆舍里的僮仆们听到动静,吓得瑟瑟发抖,躲在各自的房间里,没有一个人敢出来。
此时,巷子里正好有巡逻的人经过。按常理,巡逻之人遇到强盗抢劫,理应挺身而出,制止恶行。
可这些巡逻的人,平日里就对这位县令的为人有所不满,此刻竟袖手旁观,看着强盗们在馆舍里翻箱倒柜,肆意地搜索劫掠。
混乱之中,县令的幼子还在房间里熟睡。他年纪不过十四五岁,正值青春年少,容貌清秀,宛如女子。
强盗们闯进他的房间,看到熟睡的孩子,起了歹念。他们嬉笑着围上前去,伸出粗糙的手,想要对孩子做出不轨之事。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那原本中了刀倒在地上的老妇人,竟然跳了起来。仿佛像换了个人般,以极快的速度夺过身边强盗手中的刀。
紧接着,一把将县令的幼子背在背上,毫不犹豫地朝着门口冲去。动作之敏捷,让人难以相信她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
这突然的变故,把强盗们都看呆了。等回过神,老妇人已经快要冲出大门。强盗们恼羞成怒,纷纷追了上去。
然而,老妇人手中的刀挥舞得虎虎生风,左挡右砍,将追赶过来的强盗一个接一个地砍伤。
见此,强盗们心生害怕,不敢再追赶,只好心有不甘地捆上抢劫来的财物离开了。
县令目睹了这一切,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老妇人平日里看起来普普通通,从未听说她还会打斗。今日却如此勇猛,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于是,急忙出门去查看。
只见老妇人挺身站立,神色严肃,口中却发出了不是自己的声音,大声说道:“我是某城某甲,曾经蒙受您的再生之恩。死后在土神祠当差,听闻您遭此大难,特来一探究竟。”
“那些被抢走的钱财,皆是您做官时用刑罚逼索得来的,阴司早已判定,这些财物该让强盗抢去,我亦不敢相救。”
“然而,他们竟敢侵犯公子,此等罪行,天理难容,故而我附在这老妇人身上,与他们搏斗。您往后需努力行善啊。我这便离去了。”
说完这番话,老妇人的眼神渐渐变得迷离,身体也开始摇晃,随后昏昏然如同酒醉一般倒下了。
县令和众人急忙将她救醒,可当询问她刚才发生的事情时,老妇人却稀里糊涂,什么都记不得了。
原来,这位县令在为官之时,虽然有过一些不当的行为,但在处理穷人之间的官司时,却能做到公正明白。正是因为这个善举,冥冥之中得到了善报。当他和家人遭遇危难时,曾经受过他恩情的人,即便在死后,也不忘前来相助,保护他的幼子。
经此事后,县令深受触动,后来复职,前往别处做官。对待每一个案件都慎之又慎,公正廉洁。在他的治理下,当地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他也成为了百姓口中传颂的好官。
熟知他的人都说,馆舍的那段经历,可谓是他人生当中深刻的教训和转折啊!
注:故事出自《阅微草堂笔记》,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