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公安交警一直着力开展

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清零统一行动

为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理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今日对全县1月份

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

重点车辆信息

进行曝光提醒

(数据截止2月6日)

详细名单如下

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

逾期未检验





逾期未报废




车辆逾期未年检的后果

01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02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03

一旦上路将被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将被依法查处。

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发现上述未年检车辆上路

欢迎大家举报

来源:崇义交警

版面编辑:陈 慧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杨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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