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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红河州发布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
《关于坚持“五化五绿”并举
推进“三产融合”发展的令》
要求坚定不移
推进法治化护绿、工程化扩绿
产业化兴绿、制度化活绿
高效化供绿等工作
奋力推动红河林草事业
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总林长令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扛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坚持“五化五绿”并举,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云南林草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聚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新答卷。
总林长令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化护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落实最严格的林草资源保护机制,确保森林质量健康稳定,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不发生重特大毁林和破坏生物资源案件、不发生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疫情防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林问题整改清零4条底线,重点抓实林长治林、依法治林护林、基层林草管护能力提升“三大建设”,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抓实林长治林高效运行建设。各级林长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带着求真务实的态度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中找遵循、找方法、找路径,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拓宽林草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渠道。要坚持四级林长一起抓,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统筹打好政策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督查考核、宣传引导组合拳,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二是抓实依法治林数字智慧护林建设。各级林长要把林草资源保护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任务,坚持依法治林,充分依托运用红河数字林草“天空塔地人”立体化智慧护林体系,落实林草资源监管、防灾减灾、案件查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各项措施,加强林草资源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保护,不断提升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守护好红河州的绿水青山。三是抓实基层林草管护能力提升建设。要统筹高效治理和为基层减负相结合,探索构建乡村林草资源管护责权明确、治理有序、多方共建、利益共享、和谐发展的基层治理模式,打通基层林草资源管护能力提升“最后一公里”。加强管护设施设备、护林员能力提升、专业和半专业防火队伍等建设。关心关爱“一长两员”,建立健全管理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基层治理效能。
总林长令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工程化扩绿,厚植绿色生态底色。多措并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确保全州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只增不减”。重点抓实4项工作:一是巩固提升国土绿化成果。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主体担保、企业经营、林农受益”的原则,积极统筹协调国家政策性银行融资和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快推进蒙自、开远、弥勒、河口等县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抓实干热河谷生态修复治理,确保全年完成营造林30万亩以上,义务植树1000万株以上。二是持续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要持续抓实滇中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蒙自、个旧、开远、弥勒、泸西、建水、屏边等县市的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针对不同的自然环境,因地制宜,突出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发展生产与带动劳务就业相结合开展治理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标省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要求,聚焦“八个绿美”,谋划整合项目,在现有绿化成果和林相上优化美化、科学提升,合理配置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彩色树种,进一步改善绿化景观和生态品质,切实推动生态环境增色添彩、提质增效,力争加快建成美丽红河云南样板示范区。四是善作善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要持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和创森各项指标任务落地,全面巩固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水平,形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目标、任务分解、任务督办和任务验收全过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争取创成更多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
总林长令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产业化兴绿,提升林特产品效益。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力争“十四五”末林草总产值突破700亿元。重点抓实5大产业:一是抓实林下种养产业。积极稳妥化解林草资源保护与林地空间开发利用矛盾,综合利用林冠、林间、林地空间有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推动以林为主体、种养相结合、生态一体化的复合型、生态型多维度立体发展模式,提升林间利用效益和收益。加快推动6个“云药之乡”建设,抓实道地优势药材和优势主栽品种药材林下仿原生境种植。二是抓实经济林果产业。要依托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木本油料、珍稀用材林等特色经济林产业,适度开展高利用价值、高效益的经济林树种替换产能效益低下的人工杉木林、桉树林,稳步扩大高收益的经济林种植基地规模,确保全州特色经济林规模稳定在530万亩左右。三是抓实林业碳汇产业。全面加快红河州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工作,巩固提升全州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应用林业碳汇方法学,加快推进林业碳汇市场的政策与制度创新,建立碳排放权定额管理制度、林业碳汇培育机制、交易体系和监测监管体系,加快探索创新林草碳汇交易路径,实现森林碳汇功能价值变现。四是抓实绿美苗木产业。要持续巩固提升现有7.4万亩绿化苗木产业基地产能,为全州绿美城乡、国土绿化提供坚实的苗木保障。依托林草资源优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研+企业+基地+市场”的苗木研发机制,下大力气推进特色乡土树种、特有种质资源和珍稀树种等绿化观赏苗木的培育和产品研发,打造红河苗木品牌。五是抓实森林康养产业。结合美丽红河、旅居红河等行动计划,深挖民族文化、自然景观、医药养老、生态产品等资源价值,进一步优化森林康养产业结构布局,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森林乡村、森林人家、森林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利用办会办赛、假日节庆、产品展示、信息发布等推介我州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产品,培塑“旅居云南·红河最好在”品牌,创建一批康养基地、旅居产业,打造红河绿色发展和林草资源经济新的增长极。
总林长令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制度化活绿,积极稳妥深化改革。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3件事:一是放活经营权。要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林长制在基层林业管理中的统筹、协调、督导作用,加快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打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红河样板”。二是探索新路径。持续推进林权收储担保体系建设、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改革,继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多元化实现路径,积极推动利用银行贷款的国储林建设项目,持续探索碳汇林、经济林、林木权质押贷等模式,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迈出更大步伐,有效实现林业生态价值产品增值。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理念,把好申请使用林地项目组件材料审核关口,高质量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健全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好林地5公顷以下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应保尽保、能批尽批、能批快批,做到即到、即审、即批,助力全州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总林长令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高效化供绿,聚力支撑地方发展。一是做到“无定额”审批。在严控生态红线基础上,推动项目业主高质量报件,审批部门高效率许可,对依法实施的项目全部实现无定额审批。二是提供“店小二”服务。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级有条件审批权限下放政策,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对涉及发展的大事、急事,对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容缺办理。三是做好“超前性”介入。主动与项目部门和项目业主对接,及早掌握重点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及涉林难点问题,实行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高质效保障。四是加强“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林地交付使用确认、专人跟踪检查、监督情况报送等“全过程”监管制度,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警”,有效遏制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问题,引导项目业主不踩林地生态红线、规范发展。
来源/红河林草、云南红河发布
总编/杨锐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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