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均基于权威资料和个人见解撰写,详细资料将在文章中和文末呈现!

2025年春节期间,山西大同古城因一起“强行开灯”事件引发广泛争议。1月27日,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发布了《古城亮化倡议书》。



倡议要求商户在除夕至元宵节期间,每晚6点至次日6点保持室内外灯光全开,政府承诺对额外电费给予补贴。然而,这一“倡议”在实际操作中逐渐偏离了初衷。

表面上看,这是为了给游客提供更好的体验,让大同古城在旅游业中独树一帜,但在实际操作中显得过于激进。



2月3日晚,一家商铺因未开室内灯而被巡查人员发现。尽管商户解释说已经开启了门头灯,且由于家远无法返回,但街道办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威胁说:“你不开灯,我们就来撬门!”

随后,多名穿着消防员和城管制服的人员强行撬开两道门锁,进入室内开灯并更换新锁。监控视频显示,涉事人员包括消防员和印有“平城综合执法”字样的工作人员,全程未出示执法证件或履行告知程序。



按常理,此类行动应该是经过商议的,但执行人员却在电话后强行撬锁,且是在店主已表明自己已回老家的情况下。

事件发酵后,一段执法人员与商户的通话录音也被曝光。电话中,工作人员以“你试试”、“来撬门”等威胁性语言逼迫商户配合,被网民评价为“匪气十足”。



更令人震惊的是,撬门者身份涉及消防、城管等多个部门协作。消防员本应承担应急救援职责,却在此次事件中沦为“撬锁工具”,引发公众对行政权力跨界滥用的质疑。

也有律师对这起事件进行了点评,表示消防员参与此类行动属严重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机构仅能在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紧急情况下破拆门窗,而“开灯”显然不在此列。



面对舆论压力,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于2月7日凌晨发布《致歉信》,承认“工作方法失当”、“服务意识淡薄”,并承诺规范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然而,这封致歉信被批评为“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

性质界定模糊,致歉信仅以“沟通不畅”、“方法简单”轻描淡写,回避了违法行为的本质,责任主体缺位,未公布涉事人员处理结果,也未提及对商户的赔偿方案。有律师直言,致歉信的撰写者暴露了“法治意识的基本水位”。



更值得玩味的是,官方此前声称“商户配合率达97%”,试图以多数掩盖少数矛盾,却反遭网民质问:“剩下的3%是否就该被撬门?”

“亮化倡议”本应通过补贴、宣传等柔性手段引导商户,却因“政绩焦虑”演变为强制命令。街道办混淆“行政指导”与“行政强制”,暴露出基层治理中“权大于法”的思维惯性。



“彻夜开灯真能提升游客体验?”事实上,多数游客更关注文化氛围与服务品质,而非刻意营造的“灯光秀”。以牺牲商户权益为代价的“面子工程”,反而损害城市形象。

其实这项规定并不是说不好,为了让大同古城的景观更加好看,店铺开灯的想法是很好的。但是从“倡议”变成“自愿”再变成“强迫”,这些方式就有些不对了,事情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好言相劝这样的方式是没毛病的,如果对每一个人都这样,想必谁也不会在意这一点电费。但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就偏离了最初的起点,也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结果。

这样一来,虽然灯打开了,照亮了黑暗的空地,但是也同样照亮了另一种不为人知的“黑暗”,让商铺老板心里冰凉。



事件发生后,网民直言“这样的地方谁敢投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若执法者自身违法,再多的“补贴承诺”也难以挽回信任裂痕。

“撬门开灯”撬开的不是商铺的锁,而是公众对法治的期待。大同“撬门开灯”事件虽已致歉,但远未落幕。任何行政决策都需以法律为红线,“初衷良好”不能成为越界的借口,公民权利的也不容侵犯。



文章信源:原文刊登于顶端新闻---2025.02.05:《山西大同官方核查“店铺被撬锁开灯”事件,律师:撬锁入室涉嫌违法,且滥用行政权力》;原文刊登于羊城派---2025.02.07:《山西大同一商户未开灯遭撬锁,官方致歉,律师称或涉嫌违法》;原文刊登于南方都市报---2025.02.07:《“撬门开灯”致歉信,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原文刊登于央广网---2025.02.06:《山西大同一店铺被撬锁开灯 事情经过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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