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公司贮存在原安徽三力矿业有限公司院内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泥露天堆放在厂区内,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9.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滁环﹝凤﹞罚﹝2025﹞1号。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9.9万元。

据了解,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勇,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片区,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石英砂深加工、提纯、硅微粉生产、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码头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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