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蓬安县公安局相如派出所民警伍相合、杜梓豪两人分别收到一件特殊的包裹,打开是两面分别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民心”“恪尽职守显神威,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


2月1日下午16时许,家住成都市的董先生来到相如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成都乘坐地铁时因保管不妥,把手机遗落在了地铁车厢上,然后到成都一派出所报案,得知捡到手机的人系蓬安县相如派出所辖区居民。于是,董先生又根据手机自身的定位功能查询到手机在蓬安县。


▲ 手机定位功能示意图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成都警方,并通过成都警方就提供的视频资料,迅速确认捡到手机的男子身份信息。当民警找到男子黄某时,黄某已经将手机寄出到外省。情急之下,民警立即联系快递公司,成功将黄某寄出的快递拦截。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董先生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对两位民警连连表示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拾得遗失物不归还的行为可能会涉嫌侵占罪,这一罪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自诉案件范畴,被害人有权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出门在外一定要保管好

自己的随身物品

避免因一时粗心大意

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若捡到无人认领的贵重物品

请及时交给相关工作人员或报警处理

编辑丨李鑫垚

审核丨张得洺

审定丨何宇恒

素材丨相如派出所

来源 蓬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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