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蓬安交警 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蓬安县锦龙路路段一辆白色的小车逆向行驶。接报后,民警便对该举报视频进行了核查。经核实无误后,民警随即联系了该车驾驶人梁某某,要求其到大队营区接受处理。民警对梁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逆行带给他人及自身的危害,驾驶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最后,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人杜绝侥幸心理,切勿图一时方便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不仅影响道路通行效率,还存在严重的事故风险隐患。牢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来源:蓬安交警

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