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关于证据提交的时间,通常有提前提交、当庭提交和庭后补交三种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提前提交

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应在该期限内提交证据。这有利于法院和对方当事人提前了解证据内容,做好庭审准备,提高诉讼效率。

在证据较多、案情复杂的案件中,如涉及大量合同文件、财务账目等的经济纠纷案件,提前提交证据能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有足够时间梳理证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

二、当庭提交

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新证据,当事人可以在当庭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在一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在开庭前才发现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存在遗漏或错误,重新获取了新的诊断证明,这种情况下可以当庭提交。

三、庭后补交

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完成证据提交,但在特定情形下,庭后补交证据也是被允许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若在庭审后发现了对案件基本事实有重大影响的新证据,如在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发现了一份能直接证明合同关键条款的新文件,可向法院申请补交。或者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了举证期限,在障碍消除后的十天内申请顺延期限,经法院准许后也可补交证据。

周军律师提醒,合理的证据和完整的证据链是诉讼胜负的关键,因此,如果对证据搜集和取舍没有把握建议咨询律师,以便提高胜率。

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点赞关注分享,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