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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002709)前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纠纷案有了新进展。2月5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及三年四个月,并处罚款。
涉嫌泄密前员工获刑
根据公告,被告人李胜于2017年进入天赐材料子公司九江天赐工作,并签订了相关保密协议,后于2021 年5月离职。其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李胜违反保密义务,单独/伙同被告人郑飞龙等人将其掌握的上述工艺技术资料披露给研一新能源、永太科技,获取违法所得共计428.504万元,被告人郑飞龙获取违法所得共计116万元。
根据《刑事判决书》,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判决李胜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被告人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对于此次遭泄露的商业秘密,天赐材料表示,九江天赐拥有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和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相关行业协会证明显示,截至2023年10月12日,根据行业公开材料,天赐材料是行业全国范围内唯一一家拥有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的企业。
商业机密屡遭泄露
历史公告显示,这并非天赐材料首次卷入核心技术被泄露纠纷。早在2016年,天赐材料便因“卡波”产品(学名“卡波树脂”)的生产配方等商业秘密遭侵权,向多名公司前员工及安徽纽曼提起诉讼,上述纠纷直至2021年10月最终结案,最高院裁定安徽纽曼向天赐材料及九江天赐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及合理开支40万元。
此外,天赐材料目前与金石集团仍有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正在处理中。上述纠纷涉及天赐材料的合成五氟化磷相关发明专利及生产六氟磷酸锂的技术方案,被告人分别为天赐材料前员工陈春财,以及金石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江山金石。
天赐材料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就陈春财、金石集团及江山金石的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诉讼已获立案受理。公司预期经济损失9000万元。
而上述案例并非天赐材料面临的个案。早在2023年,公司董事长徐金富便在一次公开演讲中“炮轰”泄露商业秘密现象,并表示“企业面临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偷’。发展壮大的时候一味靠‘偷拿主义’,是不能解决企业持续发展的本质源动力的。受尊敬的企业一定是能够坚持自我创新和自我约束的。”
“挖墙脚”屡见不鲜
天赐材料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材料主要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并围绕主要产品配套布局电解液和磷酸铁锂关键原料的生产能力,包括六氟磷酸锂、新型电解质等。其中电解液和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
近两年来,受上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叠加行业供需关系不平衡导致的产品价格的持续下降,公司产品利润开始出现下滑。同时,叠加部分产品的存货跌价损失以及资产减值、信用减值等事项,导致利润下滑。在2023年净利润下滑近七成后,公司预计2024年实现盈利4.4亿元—5.2亿元,同比减少76.73%—72.50%。
一边是核心商业机密屡屡遭泄露,另一边是业绩持续下滑。公司如何面对“内外夹击”?天赐材料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鉴于公司技术的独特性,核心技术需要以技术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区别于部分行业友商以专利的形式进行保护;2020年至2022年,锂电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在此阶段行业出现了红利期,六氟磷酸锂作为核心的原材料技术壁垒比较高,部分离职人员及行业公司认为其有利可图,同时基于公司在行业的龙头地位及产品技术的先进性,致使出现相关违法分子‘挖墙脚’的情况。”
业绩方面,天赐材料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司正积极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销售策略以及采用稳健的套期保值策略保障原材料价格的稳定,以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商业侵权、商业泄密是很难认定的,除非技术具有极强的独特性,并且需要较多的密点支撑。新能源、锂电材料这块泄密、侵权情况尤为严重。”某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有时候取证、诉讼耗时多年,最后获得的赔偿金额也不高。知识产权的保护仍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更多业内人士共同推动。”
记者 朱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