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开年上班第一天,桓台县法院执行局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火速奔赴潍坊,成功在异地依法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自孙某处借款50000元,并为孙某出具欠条一份。后因王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孙某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经审理,桓台县法院判决王某支付孙某欠款50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因王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采取了网络查控等一系列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由于被执行人远在异地,执行难度较大,且申请执行人始终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您好,我是该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妻子的车辆现在就在潍坊市某地区,我们已经找到了,有证据证明这是被执行人夫妻共有财产,请你们尽快前来扣押。”节后上班第一天,执行干警收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告知的线索,随后立刻组织干警,协调当地法院对接案情,迅速赶往车辆所在地区查找该车下落。几经周折,执行干警在潍坊某街道发现案涉车辆,在查看车况时被执行人赶到现场。经过执行干警现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现场向法院案款账户汇入51200元,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查人找物难”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块硬骨头,直接关乎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下一步,桓台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案件强制执行力度,积极采取更为科学、精准的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努力让“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供稿:刘佳乐 审核:胡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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