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夏天,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检察官向外卖小哥开展问卷调查,了解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情况。
册亨县位于贵州西南部,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每年6月至9月,骄阳似火,酷热难耐。
“法律规定要按时足额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可外卖、快递行业未按规定发放。”2023年5月,册亨县检察院收到该县总工会移送的公益诉讼线索。收到线索后,该院高度关注。“高温天气津贴未发放的根源究竟在哪?是本地气温未触及高温标准的红线,还是在津贴发放的流程中遭遇了梗阻?”检察官带着疑问到县人社局、县气象局走访,并调阅相关资料。
经查明,册亨县在2021年和2022年的6月至9月间,日最高气温达33℃以上的累计有109天,其中达35℃以上的高温日近60天,历史极值更是飙升至41.4℃。如此酷热环境,户外劳动者无疑置身于中暑的高危地带,而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天气津贴。
随后,检察官对县城内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外卖员、快递员、户外网络维修员等共100人进行问卷调查,他们均表示未收到过高温天气津贴,有的甚至从未听说过高温天气津贴。
检察官认为,必须要把这项惠及民生民利的政策落实好,但检察机关能不能管这个事引发了争议。有的检察官认为,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主张该项权利,也没有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不能介入。有的检察官认为,劳动者普遍不知道有高温天气津贴,关于高温天气津贴的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执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
2023年7月6日,册亨县检察院就此事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听证会上,检察官向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总工会代表及部分用人单位代表列举了调查核实的相关证据。
“符合发放条件就应该及时发放。”“人社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关于高温天气津贴的宣传还要继续。”声声呼吁,最终达成一致共识。
2023年7月12日,册亨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向相关户外劳动者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册亨县人社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联合行业部门对快递企业、9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并于2023年9月督促用人单位共向高温天气作业者482人补发当年6月至8月的高温天气津贴24万余元。
在册亨县检察院与该县总工会、人社局的共同推动下,该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了“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在服务站设置饮水机、微波炉、应急药箱等物品,为全县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避暑、应急等服务。
“案件办结了,高温天气津贴领到了,但我们的履职不能到此止步,必须形成制度机制,才能使高温天气津贴真正成为‘清凉剂’。”2024年3月,册亨县检察院结合该案办理,与该县总工会签订了《关于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工会+检察院”协作模式,并共同构建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津贴合规发放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据悉,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总工会于2024年4月29日向全州各县总工会及各用人单位制发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协同推进全州高温天气津贴发放工作。
2024年,该州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提取用人单位工资明细表、气象发布情况等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共发现相关问题线索40余条,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5件。
2024年12月,该案入选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