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5日上午,赵某某、刘某某等12人一同来到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据了解,申请人赵某某、刘某某等与被申请人某商贸公司、某物流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由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并向各方送达了调解书。但因两公司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申请人多达12人,且多数人在年后需外出务工无法全程参与案件后续执行程序。立案庭立即与执行局沟通,本着便利当事人原则和快速化解纠纷的宗旨,在审查受理本案时,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释明了共同诉讼代表人制度。经申请人协商一致推荐其中3名申请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同时,收集了当事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为后续执行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搭好诉讼服务桥梁,听民声、办民事、解民忧,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司法。
★知识链接
诉讼代表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人数众多(10人以上)的情况下,由人数众多一方或者双方推举出代表(2至5人),代表本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代表人诉讼制度在解决涉及众多当事人的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提高了诉讼效率,保证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诉讼代表人的权限:
1.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2.代表人放弃、变更、承认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若选不出代表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当事人需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当事人需另行起诉。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和第二百零六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撰稿:刘佳玉
初审:任白静
审核:乔颜芳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