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吭哧有力

“知法犯法”和“法不责众”这两个词在近日得到完美诠释。

1月27日,山西大同古城下发了《古城亮化倡议书》,倡议古城机关、商户等在春节期间夜间亮灯。

本来这是一件好事,古城为了给游客更好的体验感,彻夜开灯营造节日氛围。



倡议书倡议书,它只是一个倡议,提议,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公信力。

那有些商户就没有按照这倡议书执行彻夜开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2月3日凌晨十一点多,大同古城商户岳先生接到一通电话,因为他没有按倡议书要求执行开灯,对方要求他立刻到店开灯。

岳先生表示当时已经凌晨,店里都没人了,明天再开灯。对方则强硬表示:

“你不开,一会我们就让公安过来给你切开门,我们直接进去给你开灯了。”

岳先生:“没王法了?我的店里你们说开就开啊!”

对方:“那你不管,你试试,你不信就试试!”



试试就试试,结果执法队伍十分钟就赶到他的店门外,就把门给撬开了,接着就把灯打开了。

10分钟,这执法效率也是没谁了。

最妙的是,你说他们不懂法吗?人家还知道让你发个“已同意”的信息。

你说他们懂法?他们又在未经商户允许的情况下撬门而入。



店主到店后发现,执法队将其两道门锁都撬开了,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先是撬开第一道门锁,然后将子母门的第二道地锁剪断,如今门都合不拢了。





这还不算完,如今岳先生的店门被执法队一道U型锁锁住,不让他营业,岳先生称是口头通知,未正式下发文件。



对此古城物业管理人员表示:他们是为了给游客最好的体验感,让店内店外亮堂起来,我们的这个商户配合率基本达到97%了。

不好意思问一下,那其余的3%不配合的下场就是强制撬门开灯,禁止继续营业吗?

对此网友表示:这锅我们游客可不背!



目前山西大同文旅的评论区已经沦陷了,网友纷纷到此一游。



在最高赞视频下的评论区,网友们疯狂输出。

“听说不开灯犯法真的假的啊?”

“晚点来,知道了半夜三更行吧”

“请问@山西文旅 可以帮我撬开银行保险柜吗?”

“山西做到了夜不闭户”

“去大同旅游,会不会被强制按我头,必须一家一家的玩”

“大同的法律和中国的一样吗”



该事件迅速发酵,影响十分之大。

最新后续是,山西大同市平城区委办工作人员回应:“已经关注到此事,这个事有具体处理的人,刚听说我也挺惊讶,确实不合适,相关部门也正在处理。”



自古就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知法犯法,更要罪加一等。什么时候犯法可以用一句“不合适”就轻描淡写就一笔带过了?

那才是真的不合适啊!

对此行为,相关律师表示:

当地政府的亮化工程属于行政指导行为,倡导商铺店铺夜晚开灯美化城市夜景,但这种倡导行为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店铺老板有自由选择是否夜间亮灯的权利。

而工作人员擅自撬锁开灯,是侵犯了他人合法财产权益,滥用行政权力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相对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在此,我们静等一个后续处理。

信息来源:
极目新闻《大同官方核查“店铺被撬锁开灯”事件,律师:撬锁入室涉嫌违法,且滥用行政权力》
央广网《一店铺未按要求彻夜亮灯被撬锁开灯?多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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