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详尽的司法解释共计23条,旨在进一步细化并补充《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相关规定,以适应近年来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第8条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它有效地填补了法律漏洞,防止了一些人利用法律灰色地带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要深入理解这一规定的重要性,我们首先需要回顾一个典型的现实案例。
在上海,老张夫妇含辛茹苦地将独生子小张抚养成人,2021年,小张与心爱的女友小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为了表达对小俩口未来生活的美好祝愿,老张夫妇在2022年倾尽所有积蓄,为儿子和儿媳购置了一套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小张和小王的名下。然而,世事难料,2023年,这对年轻夫妇因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
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那套新婚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平等分割,这意味着老张夫妇的心血瞬间蒸发了数百万元,成为了另一个与他们毫无关系者的财富。
这一结果对于老张夫妇而言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上海的房价高昂,一套像样的住宅动辄四五百万元,老张夫妇几乎倾家荡产为小俩口购置的房产,在短短一年内就因离婚而损失惨重。这样的现实,无论是谁恐怕都难以接受。
更为严重的是,社会上甚至出现了利用法律漏洞进行“结婚骗房”的不良风气。一些人试图通过结婚并哄骗对方父母购房,然后在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方式牟取不义之财。令人震惊的是,一些自称为律师的博主在短视频平台上公然传授此类“赚钱”技巧,提供具体操作步骤和法律咨询,这种行为无疑是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公然挑衅。
为了遏制这种不良风气,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第8条应运而生。
该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购置的房屋是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且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
这一规定的核心在于,当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且未明确赠与双方时,法院有权判决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
这意味着在老张夫妇的案例中,如果新司法解释已经生效,小张和小王离婚后,那套由老张夫妇出资购买的房产将不再被平等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全部归小张所有。即便法院考虑到孕育子女、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判决小张对小王进行一定金额的补偿,这个补偿数额也绝不可能达到房价的一半,最多可能只是房价的10%-15%左右。
通常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如果没有额外的约定,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父母为已婚子女购置的住房往往被视为对小家庭的赠与,且不论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都不改变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
然而,新的司法解释将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购房的情形单独剥离出来,这是有其深刻现实意义的。
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往往是基于对他们婚姻长久美满的祝愿,这是赠与行为的前提。一旦子女离婚,意味着赠与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换句话说,如果出资的父母能够预见到子女几年后会离婚,他们大概率是不会将价值数百万元的房产赠与给子女的。
因此,新的司法解释符合常理,既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又有效地避免了“结婚骗房”现象的发生。
当然,对于未出资一方的利益保护,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例如,如果离婚是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的,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进行补偿或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责任大小、无过错方的损失程度等因素,给出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
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其他财产,如工资收入、股票投资收益、经营企业所得等,仍然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哪怕这些收入全部或主要来自其中一方,也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平等分割。这一规定确保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创造的财富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综上所述,《最高法发布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规定无疑是对当前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的积极回应。它有效地填补了法律漏洞,防止了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灰色地带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以及对社会行为的引导作用。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关注、点赞,您的支持是对原创最好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