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博物馆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
是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桥梁”
大学博物馆
作为高等教育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集收藏、研究、展示、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机构
它们不仅承载着大学的历史与文化
更是学术研究与知识传播的桥梁
是一部留得住的“教科书”
是一首传得远的“共鸣诗”
为丰富华南理工大学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藏品。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工业发展及工科发展历程的藏品
1.实物:反映无线电、电视机、钟表等工业发展史的相关实物。
2.照片与影音资料:反映无线电、电视机、钟表等发展历史的照片和视频影音资料。
3.历史文献与研究资料:反映无线电、电视机、钟表等发展历史的文献资料。
4.其他相关物品:反映无线电、电视机、钟表等发展历史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科研价值的物品。
(二)反映华南理工大学历史的藏品
1.实物:反映华南理工大学历史的文件、工作证、工作服、讲义、手稿等。
2.照片与影音资料:反映华南理工大学历史的照片和视频影音资料。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捐赠方自愿将所收藏物品捐赠我校,经过鉴选符合入藏条件的,我馆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并颁发藏品捐赠证书。
2.原件复制。物品持有者不便捐赠原件的,也可捐赠复制(印)件,或由本馆复制(印)后归还原件。
3.借用展出。经双方协商后,采取借用展出的方式合作,展出时间结束后,将所借物品归还出借方。
4.其他合法途径。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5月1日止。
四、征集程序
1.物品持有者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介绍或提供物品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名称、时间、尺寸、现状、来源、简要描述、照片等信息。我校工作人员将与您联系,填写《藏品征集基本信息表》并推进后续事宜。
2.校方组织鉴定专家对拟征集物品进行综合评定后提出征集建议,由校方最终确认是否征集入藏。
3.校方与物品持有者商定征集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捐赠协议。
4.对捐赠者,根据捐赠物品情况,除颁发收藏证书外,视情况举行捐赠仪式。
五、注意事项
1.捐赠方需确保物品的历史真实性、拥有唯一性和来源合法性,不存在与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对物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捐赠方所提供的物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物品,在未收到我校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物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3.捐赠方需对物品来源等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
4.通过征集取得的藏品,所有权归本校,在对外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或捐赠单位名称以表谢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莹 翟鑫
电话:020-81182715
邮箱:z2da@scut.edu.cn
《藏品征集基本信息表》
获取“藏品征集基本信息表”
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
积极参与
衷心感谢各位对学校发展的
关注与大力支持
华南理工大学 学生记者团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档案馆
微信编辑:司小平
初审:鲍恩
二审:卢庆雷
终审: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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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hgxcb@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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