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博物馆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

是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桥梁”

大学博物馆

作为高等教育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集收藏、研究、展示、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机构

它们不仅承载着大学的历史与文化

更是学术研究与知识传播的桥梁

是一部留得住的“教科书”

是一首传得远的“共鸣诗”


为丰富华南理工大学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藏品。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工业发展及工科发展历程的藏品

1.实物:反映无线电、电视机、钟表等工业发展史的相关实物。

2.照片与影音资料:反映无线电、电视机、钟表等发展历史的照片和视频影音资料。

3.历史文献与研究资料:反映无线电、电视机、钟表等发展历史的文献资料。

4.其他相关物品:反映无线电、电视机、钟表等发展历史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科研价值的物品。

(二)反映华南理工大学历史的藏品

1.实物:反映华南理工大学历史的文件、工作证、工作服、讲义、手稿等。

2.照片与影音资料:反映华南理工大学历史的照片和视频影音资料。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捐赠方自愿将所收藏物品捐赠我校,经过鉴选符合入藏条件的,我馆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并颁发藏品捐赠证书。

2.原件复制。物品持有者不便捐赠原件的,也可捐赠复制(印)件,或由本馆复制(印)后归还原件。

3.借用展出。经双方协商后,采取借用展出的方式合作,展出时间结束后,将所借物品归还出借方。

4.其他合法途径。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5月1日止。




四、征集程序




1.物品持有者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介绍或提供物品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名称、时间、尺寸、现状、来源、简要描述、照片等信息。我校工作人员将与您联系,填写《藏品征集基本信息表》并推进后续事宜。

2.校方组织鉴定专家对拟征集物品进行综合评定后提出征集建议,由校方最终确认是否征集入藏。

3.校方与物品持有者商定征集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捐赠协议。

4.对捐赠者,根据捐赠物品情况,除颁发收藏证书外,视情况举行捐赠仪式。




五、注意事项




1.捐赠方需确保物品的历史真实性、拥有唯一性和来源合法性,不存在与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对物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捐赠方所提供的物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物品,在未收到我校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物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3.捐赠方需对物品来源等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

4.通过征集取得的藏品,所有权归本校,在对外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或捐赠单位名称以表谢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莹 翟鑫

电话:020-81182715

邮箱:z2da@scut.edu.cn



《藏品征集基本信息表》

获取“藏品征集基本信息表”

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

积极参与

衷心感谢各位对学校发展的

关注与大力支持

华南理工大学 学生记者团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档案馆

微信编辑:司小平

初审:鲍恩

二审:卢庆雷

终审:邹浩

华工原创,版权所有

若需转载,敬请联络

邮箱:hgxcb@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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