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小学教师职称事关教师待遇,尤其是副高职称的岗位工资标准比中级职称的岗位工资标准要高不少,因而副高职称是所有已经获得中级职称教师在职称晋升方面的最高追求了(正高级职称是极少数一线教师才能获得的),当然要想享受到副高职称岗位工资,前提是在评上副高职称获得资格后还需要得到聘任。
很多地方的中小学教师在取得副高职称资格并聘任后,通常都是享受副高(7档、6档、5档)职称中的最低档7档,之后只有在达到相应的条件以及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才能逐档晋升。这种情况算是比较好的了,因为现在不少地方的教师在评聘上副高职称后始终享受的是副高职称的最低档岗位工资直到退休。
相对于直到退休都只能享受副高职称的最低档岗位工资,还有一种情况更是糟糕,那就是有些地方实行的职称评聘分离,也就是评上了副高职称仅仅是获得了资格而已,却享受不到副高职称的岗位工资待遇。评聘分离除了副高职称岗位没有空缺这个可能的原因之外,最主要的原因很有可能还是地方出于财政支出的考虑。
按照常规来说,实行职称评聘分离地方的教师在退休前评上了副高职称但之后却一直没有聘任直至退休,那在退休后就享受不到副高职称岗位工资所带来的后续好处,就更不用说补发了,这对那些退休前竭尽全力参评副高职称并最终如愿以偿地评上了副高职称的老师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也是很不合理的。
此外,职称制度本身从诞生之日起还具有分级分档的属性,从这一点来说,不进行分级竞聘是违背职称制度实施的初衷,从提高和落实教师工资待遇这一点来说,不通过各个职称级别的逐档晋升也是背离职称制度实施以提高教师相应职称档次工资标准的目的,始终执行各个职称级别最低档工资标准是很不正常的现象。
虽然始终执行各个职称级别最低档工资标准是很不正常的,但让老师们还是能够接受的,毕竟还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最低档岗位工资,令老师们不能接受的是评聘分离(评上了却不聘任,有了资格却无岗位工资)使得老师们直到退休都没能兑现岗位工资。虽然评聘分离现象现在逐渐有了改变,但不少地方仍是如此。
之前有位老师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里留言,说当地有很多老师2018年12月就晋升为副高职称,但到现在职称岗位工资都还没兑现,有些老师都已经退休了。撇开不兑现职称岗位工资会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不说,就从职称设置的初衷和落实教师待遇而言,都应该按年补发教师退休前晋升中高级的岗位工资,让评聘结合落到实处。
令人感到高兴的是,海南省教育厅和人社厅2022年2月印发了《海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高级岗位聘任制,其中明确“已评未聘”副高级教师首次聘任在通过学校的竞聘程序确定竞聘岗位后,由学校按照聘任制有关规定,聘任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另外,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已取得高级、中级职称资格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已评未聘”教师首次聘任时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海南副高职称“已评未聘”教师将迎来聘任并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这是海南省解决“已评未聘”这一针对在职教师评聘分离的现实问题,很常见。
还有一种针对教师退休后评聘结合的情况,之前看到有位湖北的老师发布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自己是2019年批准副高职称(评上副高职称获得资格)的,2021年退休,退休前也就是在职期间一直没有聘任,今年(2023年)七月退休金按照副高发放,并从退休之日补发。“已评未聘”退休后还能再聘并补发副高岗位工资,这种做法就不多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