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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年除夕、初一,我市在不利的气象扩散条件下,烟花爆竹燃放所产生的大量颗粒物、有害气体,在短时间内迅速弥漫于空气中,导致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个别站点数值破1000!而空气优数值为≤50微克/立方米,空气良数值为50—100微克/立方米。
经检测,1月28日18时扬州市钾元素、钠离子、镁离子浓度分别为1.56、0.09、0.09微克/立方米。
受烟花爆竹影响,钾元素、钠离子、镁离子组分浓度显著上升,钾元素浓度从18时开始突增,于28日22时达到峰值55.83微克/立方米,钠离子和镁离子浓度也有较大增长,于28日23时分别达到峰值0.44、5.18微克/立方米。
1月28日16时至29日16时,
仪征市陈集镇站点PM2.5浓度
小时峰值达1105微克/立方米。
宝应县望直港镇站点PM2.5浓度
小时峰值达1009微克/立方米。
江都区樊川镇站点PM2.5浓度
小时峰值达1008微克/立方米。
江都区大桥镇站点PM2.5浓度
小时峰值达996微克/立方米。
江都区小纪镇站点PM2.5浓度
小时峰值达751微克/立方米。
为了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再次郑重呼吁:请广大市民绿色环保过大年!不燃放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内坚决杜绝燃放行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扬州全域禁放。让我们携手共进,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祝佳节,用实际行动守护扬州的清新空气,共同营造安全、宁静的城市环境,共建美丽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