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一柱第2693期 恭贺新春】

过渡性养老金是咋回事?对2014年9月30日前参工的教师有多重要?

有老师问,听说退休后还有个“过渡性养老金”。不是说2024年10月1日以后,所有人都采取新办法计算了,怎么还有“过渡性养老金”啊?

过渡性养老金是新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养老金由4部分组成:

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专门为202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人员——我们姑且称之为“新中人”设立的项目。为什么要设这个项目?

那是因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从2024年10月1日才开始设立的。此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没有缴过费。如果忽略不计,对这些人那是不公平的。但如果补缴费用,因为历史原因,时过境迁,经济水平、工资收入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仅核算起来困难,补缴也不够不现实。


比如,一名教师1986年参加工作,其时月工资不足50元,2000年也只有400余元,2014也只有1000余元。如果按现在比例计算,就算补缴,数额也是极其有限,最终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对这些教师同样也不公平。如果扩大比例,那显然更不合理。

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国家经过调查研究、反复核算,为确保原来这些“新中人”退休时待遇不受影响,与此前退休的“老人”“中人”和以后退休的“新人”待遇持平,将2014年之前的工龄(教龄)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看作缴过费了,但因为个人账户中没有这部分资金,因此,用一个“过渡性养老金”来弥补,其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从公式不难看出,平均工资、视同缴费指数和年限数值越大大,计算出来的过渡性养老金越多。

月平均工资个人由省或市人社部门决定,个人作无法改变。

视同缴费年限就是从参加工作到2014年9月30日前的年限,比如,1986年7月参加工作就是28年零2个月。1996年8月参加工作就是18年零1个月。现在,每个“新中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显然也已经是一个定值,无法改变。


那视同缴费指数呢?

按照鲁人社发〔2015〕46号文件,视同缴费指数由省人社部门核定,但个人视同缴费指数是“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这也就是说,一名教师只要还没有退休,其视同缴费指数是可以“提高”的——

退休前评聘上高一级职称,工资“升高一档”,不仅在岗时的缴费指数提高了,视同缴费指数也会提高。比如,一名教师在退休前评聘上副高职称,或是升成“副高五档”,就相当于视同缴费年限期间都是副高或 副高五档啊,显然,过渡性养老会提高很多,到底提高多少呢?

明天我们接着聊!


祝各位老师蛇年吉祥,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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