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理,账户已经解除冻结,你们可以向建筑工人支付工资了!”

“感谢陆法官!”

2025年1月26日,还差两天就到乙巳蛇年春节,北海海事法院涉外审判团队负责人陆英涛从北海赶赴云南昆明中国银行昆明市某支行,为被告云南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冻结账户办理解冻手续,在最后时刻保障了该公司员工和雇请的农民工工资发放。



主办法官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主办法官陆英涛在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主办法官到银行办理解冻账户手续

事情回到一年前。被告云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在孟加拉国承接建设工程项目,雇有建筑工人。2024年1月,被告与原告上海某国际物流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被告委托原告将多批设备及货物从中国国内运至孟加拉国吉大港。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运输义务,但被告因资金困难,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运费。2024年4月11日,经双方对账,被告确认尚欠原告运费70余万元。2024年10月25日,因被告未能按照承诺期限还款,原告向北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费、滞期费、律师费等费用共77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陆英涛经过阅卷,认为双方权利义务清晰,如果通过调解,可以极大的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维系双方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遂组织双方进行庭前和解。但主办法官在与被告联系时,发现被告公司人事变动,无人负责该案,导致无法有效开展调解工作。在此情况下,原告为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向北海海事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名下多个账户。

此后,在法院多渠道联系下,终于在2025年1月联系到被告的新业务负责人。主办法官抓住机会,积极推动双方尽快和解。临近年关,被告陆续收到其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回款,也需要通过账户向员工和工人支付工资报酬。为此,被告申请法院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在主办法官的大力协调下,双方放下成见,逐项达成和解条款,并于2025年1月23日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74万元作为化解本案的最终方案,该笔款项从被告被冻结的其中一个账号划转。

1月26日,原被告签收了调解书。因案件尚未进入执行阶段,需要线下划款。同日早上,主办团队兵分两路,主办法官赶赴昆明,在银行下班前,为原告办理了划款手续,同时也为被告两个急需账号办理了解冻账户手续。另一路则在得到成功划款消息后,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线上解冻被告其他被冻结的账户。

至此,该案顺利化解。原告在春节前实现了债权,被告也能够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让辛劳了一年的建筑工人拿到“血汗钱”。

作者:温和贵

摄影:蓝天雪、佚名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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