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主要包括七方面内容,即加强信息管理,动态掌握情况;加强生活保障,兜准兜牢底线;发挥机构职能,提供兜底监护;加强家庭帮扶,提供监护支持;加强融合服务,促进社会融入;加强资源统筹,引导社会参与;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政策落实。

《通知》明确,困境孤独症儿童是指困境儿童中经确诊患有孤独症谱系障碍的儿童。各地残联组织要将符合条件的0-6周岁困境孤独症儿童全部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范围,协调专业机构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6周岁以上困境孤独症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要协调相关专业机构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并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机构及时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要发挥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各类孤独症家长组织作用,推动将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纳入孤独症儿童家庭互助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数据质量。要开展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照护知识培训,帮助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孤独症问题,建立合理的康复预期,掌握与儿童沟通、促进儿童康复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要开展困境孤独症儿童社区融合、教育融合、就业融合等服务,帮助其融入社会生活。要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爱心企业等积极参与关爱服务,满足困境孤独症儿童多层次康复服务需求。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相关规划和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结合地方实际抓好落实。

来源:民政部网站、中国残疾人杂志社

编辑:龙泉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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