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林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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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张先生向《科林维权热线》投诉,称中楠国际广场的商户私自设立道闸,将小区的公共用地变为商户专属停车场,多次投诉都得不到解决。
投诉人:永嘉瓯北中楠广场南门的右面被楼下一个茶座设置成一个停车场,他自己设置了一个闸机(道闸),到现在差不多两个来月。有些客户来喝茶打牌,方便他自己的客户停车。也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同意,也没有经过业委会决议或者同意,影响了我们这个小区(业主)出入。业委会跟他吵也吵过,没有处理好这个问题。我们这边(向)12345投诉了,街道的回复是“小区红线内经业委会决议可以设置为停车场”他(街道)说由小区管,他们也管不了这个事情。业委会我也反映过了,没有执法权,不能强制去拆除。
张先生认为停车区域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梵茶堂”经营户在未经业委会、物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设置道闸,试图方便自己及自己的客户使用,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停车需求。对此茶室负责人的说法却截然不同,他认为投诉人的投诉行为目的不纯,道闸的设置已经经过了业委会和物业的认可。
茶室负责人:这个人在拿个东西把道闸设施都破坏掉,所有的业主都没有说话,为什么他要把这个事情捅来捅去呢?这个社会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他们在这里住了有20多年了,三辆车子一个车库都没有买,一直是停在外面的。他这个人很嚣张,也搞起来好像我们就天经地义,要把他管理好,还要让他停车。你不尊重我们,我为什么要尊重你?道闸是所有的商户一起建的,不是我个人把这个东西建起来的。大概有七八千块钱自己出钱搞的,我们目的不是为了收费,只是为了让大家更便于有地方停车。外面停车已经不让停了,物业想把这个地方圈起来收费承包给别人,我们是阻止了这个事情的。现在大家都不好做生意。(现在生意不好做)是物业也好,业委会也好,他们也很认可。他说没关系,你们只要管理好就行了。
双方说法各不相同,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科林维权热线》记者先后根据张先生提供信息,向中楠国际广场业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属地街道了解情况。中楠国际广场业委会相关人员坦言,道闸的事业委会并没同意。
业委会人员:这也确实是我们中楠南小区的红线内,我们业委会当时为了规划把周边整理起来,东、南、西(方向)整个我们是业委会班子,已经通过做过会议记录,改造、统一管理,但是西南这一节(这块区域)就没有成功起来了。我们会议记录,每一个商铺都要给他一个免费停车了,本身就是说就没有多少车位,基本上都是免费服务了。我个人的看法,他没有通过我们业委会,他私自建了一个道闸,就这么简单。业委会属于作为公益事业,也不能给他吵,跟他闹没意思。后来我们就放弃这个位置,他自己买了道闸把它拦起来。这个事情我觉得茶室还是无理的。
中楠国际广场物业经理潘先生则表示,能做的他们都做了,收效甚微,建议业主尝试与街道再沟通。
维权记者:这个过程有没有跟业委会商量,或者说跟你们物业说一声?
物业公司:商户是跟我物业是没有说的,跟业委会有没有沟通我就不知道了。临时停车位就全部取消掉了,周边的住户也好,包括我们中楠业主就全都涌进了中楠商户前面这一块,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做道闸的这一块地方,造成停车非常的混乱。几个店面就是一起把道闸给启用起来了。茶室的人在管理,就是说中楠业主,里面有车位,可以给你输进去;车位没有了,其他地方去停,不要再往里面进了,如果说违规停了就不给你停了。因为我们物业是没有权力去收的。因为中楠的车位是1:1的。(业主反映给物业后,物业曾经找)找了城市综合执法。茶室这边就是实际的管理人也沟通过,跟业委会也有沟通过,(建议)业委会(把)权限去收回来。目前,业委会他们还在商讨这个事情。(物业也)建议过跟社区的去反馈一下,看看能不能沟通下来。过分的要求我们物业也做不到,至少要保证大部分业主的利益,是吧?
《科林维权热线》记者在投诉人提供的材料中发现,瓯北街道办事处此前就该起投诉曾做出过书面答复,明确“场地属于小区规划红线内,人行道已与小区场地隔开,经业委会决议进行收费管理” 。
街道的回复是道闸的设置是经过了业委会决议,这与业委会工作人员的说法对不上号,依据从何而来?维权记者与瓯北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对方答复,会进行调查核实。
瓯北街道 驻村指导员:听说过,但不是我这边做的。所以我这个还要了解一下,看看到底是哪个科室做的一个回复。可能是由专业科室做的回复,对于这块区域到底是业委会还是故意做的决定,安装道闸进行收费,我也需要先进行调查。
科林观点
对这起投诉,我想发表三点个人看法,第一、商户如果没有经过代表绝大多数业主意见的业委会决议的同意就擅设道闸肯定不合适,在矛盾无法调和的情况下,街道作为小区物业的主管单位不能坐视不管。第二、街道作为上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对于市民投诉或政务热线的答复一定要审慎严谨,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一个信息开放的时代,政府机关的言行要经得起老百姓的推敲,小区公共场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有没有表决同意直接决定了该处道闸设置的合法性。第三,鉴于商户经营的现实需求和无序停车普遍存在的客观现状,商户们自发进行引导和管理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仅限于管理,不能越权“设限”剥夺其他业主的通行或停泊车辆的权利。因此我个人建议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和业委会尽快动员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利用智能化调控手段,从商、住业主利益兼顾的角度出发,制定出一套全体业主和商户能共同接受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来化解此处的停车矛盾,我想这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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