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4日,《四川法治报》刊登《以高质效办案服务高质量发展》。

工业园区,检察干警深入企业生产一线点对点开展法治服务;庭审现场,四川金象公司以被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证据为基础,通过民事诉讼获偿6.58亿元,刷新国内知识产权维权纪录;数据蓝海,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累计向酒企推送维权线索1万余条……

2024年,四川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案为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形成“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检企服务新格局,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向优向好,企业发展跃向新高地。

推动形成检企服务新格局

“这14人请求的月工资是其他员工请求的月工资的数倍,且其中1人并非公司员工,从未实际领取过工资,另外13人的劳动合同约定薪酬远高于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数额,亦高于同等行业、同等职业、同等岗位的劳动报酬,可以认定阮某等14人捏造高额劳动报酬的事实。”近日,成都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骆轶回想起之前办理的一起虚假劳动仲裁检察监督案,案件的细节仍历历在目。在办案过程中,成都市检察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通过向破产管理人调取进入破产程序的某置业公司财务凭证、工资条、领款单等,与统计部门发布同类型企业同等岗位普遍薪资标准进行比对,依法查明该劳动仲裁案存在虚构劳动关系、虚增工资标准等情形,从根源上否定虚假债权效力,让破产管理人及其他债权人得到有效救济。

以此为契机,成都市检察院加强与仲裁机构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共同建立虚假劳动仲裁常态化预防惩治和协调配合机制,堵塞虚假劳动仲裁制度漏洞,保障市场主体破产退出正当有序,为区域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遂宁市安居区检察院“链”上检察官团队深入锂电产业链开展点对点法治服务。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制发检察建议、实地走访调研、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推动形成“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检企服务新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省检察院成立检察长王麟任组长、各条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细化工作举措,围绕依法惩治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类犯罪,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案件的监督等15个方面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依法有效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检察院举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发布9件典型案(事)例。省检察院与省国资委会签《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检察监督履职协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建立6项国有资产刑事风险防控协作机制和3项保障机制,强化国有资产刑事风险防控,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企业所需所盼,立足企业发展状况和检察工作实际,建立辖区内规上企业联系人制度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与同级国资委、工商联分别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凝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强大合力,群策群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成都国际铁路港,一列列满载集装箱的中欧班列,将“四川制造”送往国际市场。在这里,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联合四川大学编著《海上丝路(东南亚)外贸国别法律指引手册》,护航百余家企业“扬帆出海”。“这本书相当于企业外贸的外出攻略。”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行政主管黄婉表示,在公司开拓东南亚市场时,手册在法律上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61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犯罪300人;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办理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案件119件;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虚假广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96人;督促办结涉企“挂案”79件;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88件,维护企业财产权利;开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法律监督4284人次,保障涉案企业依法正常经营;核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556件;依托办案促成399件涉企民事案件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183件,让企业卸下诉累、轻装上阵。”1月21日,在省十四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检察院检察长王麟向大会作工作报告,通报了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工作情况。

一个个数据背后,是全省检察机关维护企业权益、助力企业发展,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的务实举措和具体行动。


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成功起诉一起零口供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罪,为被害企业挽回全部损失。

雅安市检察院干警前往雅安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国有企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专题讲座,以“守住红线平安工作 快乐生活”为题,从企业风险入手,逐步引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概念,介绍全国、全市涉国有企业刑事犯罪情况,通过相关案例阐述了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必要性,针对企业常见的八类刑事犯罪进行了讲解,并提出详细的预防策略,护航国有企业行稳致远。

简阳市检察院严守刑事诉讼入口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审查事实证据,准确判断某公司负责人虽然有故意篡改协议履约人的违法行为,但未捏造民事法律关系导致实际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发生变化,不构成虚假诉讼罪,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及时向有关单位移送线索,确保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惩治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简阳市检察院与法院会签《关于加强司法协作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意见》,推动形成惩治虚假诉讼合力。

在办理旅游购物店以食品添加剂植脂末(奶精)冒充高原特产牦牛奶粉向游客出售的案件中,松潘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重点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销售分装袋及传授售假方法等关键性证据,准确认定犯罪并依法追诉共犯。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对近年来旅游市场领域制假售假、诈骗等刑事案件展开深度调研,分析总结旅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特点,梳理监管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专题报告、宣传引导等,有效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走进眉山市检察院的大厅,一面印有“依法检察扬正气,秉公诉讼解企忧”的锦旗格外引人注目。“这是‘尹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判决后,四川金象公司送来的锦旗,对检察机关全力维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表达了由衷感谢。”眉山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马昕介绍道。省检察院、眉山市检察院接续办理该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体系,对30余册专业鉴定报告逐一论证分析,最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四川金象公司以刑案证据为基础通过民事诉讼和民事和解获偿6.58亿元,刷新国内知识产权维权纪录。

数字赋能擦亮四川金字招牌


1月17日,省检察院发布8件四川省检察机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凉山州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等9人假冒注册商标、虚假广告案入选。

张某某等人通过精心设计的剧本和话术,以大凉山山区为背景、以扶贫助农为营销话题,孵化网红账号,并将从其他省份低价购入的核桃等农副产品假冒“大凉山”特色农产品,销售至全国20余个省份,销售额超千万元,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截至案发,相关网红账号粉丝量总计达650余万,非法获利近600万元。

“这些网红侵犯了‘大凉山’特色农产品商标的专用权,影响了‘大凉山’特色农产品品牌的信誉和可持续发展,严重损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凉山州检察院干警说道。该案中,昭觉县检察院综合一体履职,以全面监督和穿透式监督方式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通过市场巡查、线索查找、追根溯源等手段形成全链条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合力,实现了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与保护、净化凉山州网络直播营销环境的融合,有力保护了“大凉山”特色农产品商标。

近年来,四川检察机关注重通过知识产权“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企业发展法治需求侧牵引知识产权履职供给侧,在执法司法协作、证据审查、产品保护、大数据监督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我省地理标志规范化、品牌化融合发展,全方位、多角度保护四川名片。攀枝花、广元、巴中、阿坝、凉山等地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攀果”“翠云廊”“青川黑木耳”“通江银耳”“金川多肋牦牛”“大凉山”等地理标志、特色品牌,助力“地方名片”成为“金字招牌”。

“白酒产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支柱和特色优势产业,川酒占据全国白酒市场的50%以上。然而,各种侵害名优川酒合法权益特别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加强川酒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省检察院案件信息网络安全办公室主任、数字检察办公室主任张蓓告诉记者。2024年5月,四川检企协作共建的跨区域、跨系统、跨行业的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上线试运行,以数字赋能为川酒添香。

四川检察机关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的“穿透式、全流程、融合式”监督保护优势,针对酒企反映的线上售假多发、验真网站假冒猖獗、全链条打击难等知识产权维权难点痛点,牵头组织川酒酒企及相关单位,采用“大数据+检察”的方式,将前沿科技与“四大检察”相融合,初步建成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该平台包含电商售假、扫码验真、快递物流、跨地域维权和数字画像5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能够为川酒企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推送侵犯川酒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线索,提升川酒企业精准、高效维权能力,促进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履职协作,推动构建川酒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截至目前,平台已累计推送维权线索1万余条,运用大数据技术维护川酒声誉、擦亮川酒名片。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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