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任的美国总统特朗普在2025年1月20日颁布了一份行政命令,废除了非法移民或持临时签证者在美所生子女的“出生公民权”,以遏制移民“滥用制度”的现象。他表示:“美国不是世界的产房”,这将彻底改变美国移民制度。

在他的行政命令颁布的第二天,有22个州对特朗普的行政命令提起了诉讼。

这些州主要由民主党领导,包括新泽西州、加利福尼亚州、马萨诸塞州、华盛顿州、亚利桑那州、伊利诺伊州和俄勒冈州等。还有首都华盛顿特区和旧金山市政府。

这些州诉讼的核心主张是:特朗普的行政命令涉嫌违宪与越权。



首先,鉴于美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凡在美国出生并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因此各州认为,特朗普的行政命令试图推翻这一根深蒂固的宪法原则,非法剥夺数十万在美国出生儿童的公民身份。

其次,各州主张,总统无权通过行政命令改变宪法或重新解释宪法条款。新泽西州检察长马特·普拉特金表示,总统不能凭一纸文书就推翻宪法和历史先例。

各州的诉讼中指出,如果该行政命令得以实施,将对各州及其居民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包括法律地位的不确定性、社会服务体系的压力增加,以及对公共安全和经济的潜在负面影响。

这并不是针对移民的问题说的,而是针对美国的联邦与州的关系,后文会详细解读。

加利福尼亚州检察长罗布·邦塔在声明中表示,特朗普的行政命令是“明显的越权行为”,并强调加州将坚定捍卫宪法赋予的权利。



在各州提起诉讼后不久,西雅图联邦法官约翰·考夫诺尔裁定,特朗普的行政命令“明显违宪”,并发布了为期14天的临时禁令,阻止该政策的实施。

特朗普政府对此表示不满,表示要对该裁决提出上诉。

目前,反对特朗普行政命令的人认为其“明显违宪”、将破坏社会稳定,制造数百万“无国籍儿童”,给美国社会带来巨大压力,影响美国作为“移民国家”的声誉。

支持的人则认为:“出生公民权”被非法移民滥用,成为“生育旅游”的工具,新政策有助于减少非法移民对美国医疗、教育等资源的消耗。

美国的部分保守派选民长期对移民政策不满,早在2018年,特朗普就提出用行政命令改变“出生公民权”。但鉴于种种法律和政治压力,他的计划没能付诸实施。

在他再次当选后,终于出手了。



特朗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1868年的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核心条款规定:“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

这一立法目的是为了确保南北战争后被解放的黑人奴隶及其后代能够获得完整的公民权,不再被歧视或剥夺基本权益。

但特朗普团队提出,宪法修正案中“凡在美国出生的人”不应包括非法移民和短期签证者所生子女。这也是美国法律界争议的重点,因此,特朗普主张非法移民不在“司法管辖”的范围内,所以他们的子女不应享有出生公民权。

但几十年来,美国最高法院对“出生公民权”的解释相对明确。例如,1898年的“美国诉黄锦绣案”的判决中,法院裁定:凡在美国出生的人,即使父母不是美国公民,也应自动成为公民。这个判例几乎奠定了现代出生公民权的法律基础。

华盛顿州的总检察长尼克.布朗在周二表示:“他们(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必须遵守美国法律;他们的父母也必须遵守。”

布朗对十四修正案做出了明确解释,唯一在美国出生且不受美国管辖的人,是外交官的孩子和在美国领土上与美国交战的外国军队所生的孩子。

布朗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特朗普的命令将剥夺全国每年约15万名婴儿的公民身份,其中华盛顿的4000名婴儿。



1月23日,美国联邦法官约翰·考夫诺尔裁定,特朗普试图终止“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明显违宪”,并且已发布临时禁令,阻止该政策的实施。

事实上,特朗普的这次的行政命令除了引发了“出生公民权”这件事本身正确与否的争论之外,还提出了行政命令权限的问题?

美国总统行政命令的目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更有效地实施政策,但不能创造新法律,更不能改变宪法规定。

历史上,总统通过行政命令推动政策的例子很多,但当总统试图通过行政命令绕开国会或挑战宪法时,往往会引发宪法危机。

例如,尼克松曾试图通过行政命令拒绝交出“水门事件”的录音,但被最高法院裁定违宪;奥巴马的移民改革行政命令也因超越总统权限而被联邦法院部分驳回。



特朗普的举动再次引发对总统权力滥用的担忧。而前文中提到的,美国各州也很担心特朗普这种用总统行政命令的任性行为会彻底改变联邦权与州权之间的平衡。

美国联邦与州之间的关系是美国政治体制的核心之一。

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或人民。”

也就是说:联邦政府只拥有宪法明确授予的权力,如国防、外交、铸币等,而州政府则保留了大量与人民日常生活相关的事务的权力,如教育、治安、地方税收等。

因此,美国的联邦与州的关系可以看作是双主权系统,联邦和州各自独立,但在某些领域有重叠,会导致冲突。

美国刚成立的时候,联邦的权力非常有限,美国联邦权力的扩张其实并不是宪法直接赋予的,而是通过历史演变,如最高法院的判例和国家遇到危机等逐步实现的。

一般来说,联邦政府喜欢扩大自身权力,以便在全国推行统一的政策。例如,民权运动期间,联邦政府通过《1964年民权法案》和联邦法院判例强迫种族隔离的南方州接受平等原则。

这种“联邦干预州事务”的现象往往以保护“宪法权利”为借口,但也被批评为侵犯州权。



而美国的州政府经常以“宪法第十修正案”为依据反对联邦政府。例如,许多州挑战奥巴马医改,认为联邦强迫各州扩大医疗补助是违宪的。

近年来,以民主党为主导的蓝州经常反对特朗普政府的移民政策,红州则通过法律挑战拜登的气候与疫苗政策。

在枪支管控、大麻合法化、堕胎等问题上,联邦的法律甚至可能和州的法律完全相反。

尽管存在争端,联邦与州之间也紧密合作,尤其是在经济领域。联邦会通过财政拨款、补贴等方式影响州的政策方向。

尽管联邦有很大的权力,但州政府在美国法律体系中仍然保有高度的独立性,甚至被称为“社会创新的实验室”。美国的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体系,州政府往往通过立法创新来推动全美政策改革。

当联邦和州之间的权力冲突不可调和时,最高法院会成为“最终裁判员”。2020年,“加州诉特朗普案”中,多个州联合起诉特朗普,将其对移民庇护州的制裁政策判定为违宪。

这场围绕“出生公民权”的争端,体现了美国联邦制下,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复杂的权力平衡。各州通过联合诉讼,展示了它们在维护宪法原则和保护居民权利方面的决心。

这场争议,不仅关乎移民政策,更深刻地反映了美国宪法对权力的限制,以及各权力机构之间的微妙平衡,将成为美国三权分立运行的一次重要检验。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场博弈都将成为美国宪政史上的重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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