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青岛市加大对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小年夜,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1.2025年1月22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成某、郭某在八大峡广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成某、郭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2.2025年1月22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在汇泉路17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张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3.2025年1月22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苏某某在邱县路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苏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4.2025年1月22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某在台东八路、顺兴路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5.2025年1月22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孙某某在人民路、阜新路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孙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6.2025年1月22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袁某某在人民路401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袁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7.2025年1月22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金水路、灵川路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沧公安分局对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8.2025年1月22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闫某在重庆中路670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沧公安分局对王某某、闫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9.2025年1月22日,崂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姜某某在金家岭路某小区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崂山公安分局对姜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10.2025年1月22日,崂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唐某某在香港东路、海尔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崂山公安分局对唐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11.2025年1月22日,城阳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杨某在兴阳路、兴桃路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城阳公安分局对杨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12.2025年1月22日,城阳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田某在李家女姑社区某超市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城阳公安分局对田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13.2025年1月22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杨某在滨海大道风河桥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杨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14.2025年1月22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席某在欢乐海湾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席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15.2025年1月22日,即墨公安分局环秀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刘某在青石路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即墨公安分局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16.2025年1月22日,平度市公安局李园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周某某在李园街道万科观荷小区广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17.2025年1月22日,平度市公安局崔家集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张某某、陶某某、甄某某三人在崔家集村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三人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青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