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观音湖舞金蛇·遂州城迎宾客"2025遂宁市新春无人机礼花秀活动及周边区域低空空域安全,严密防范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对烟花秀活动进行干扰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实施临时管控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5年1月28日19时0分

至2025年1月28日22时0分止

二、管控区域

在圣莲岛北端内经纬度点(圆心经度105.576355188,圆心玮度30.522669157),水平半径范围3500米内空域进行空中临时管制。



三、管控对象

本公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社会上未向活动官方正式申报备案的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四、管控要求

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民航、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低慢小”飞行物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杜绝违规飞行。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妨碍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五、举报渠道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可能违反本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

(来源:遂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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