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感谢你们的调解与信任,年底我一定会按约履行最后一期款项的。”1月21日,被执行人徐某来到临澧法院,主动履行一起交通事故的3万元执行款,并表示余下最后一笔3.5万元将于2025年年底全部履行完毕,至此,一起标的额60万元的交通事故案已基本履行完毕。


执行法官将执行款交给申请执行人

李某与徐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经临澧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徐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60万元,在法官的督促下,徐某按生效判决履行了30万元,剩余30万元于2021年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妻子因此次车祸逝世,家中还有女儿在上学,生活比较困难。执行干警葛兴中在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经查询,被执行人徐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后前往徐某家中,通过与其沟通及周边走访,发现徐某在经济上确实有困难,不能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在对徐某明确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后,徐某也表示其正在积极务工赚钱还款,希望能宽限些时间。

考虑到被执行人徐某前期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还款态度较好,如果对徐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影响其务工筹款,反而不利于案件执行。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李某说明了徐某的现实处境及其态度,并从法理、情理等不同角度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寻找解决途径,最终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李某表示同意被执行人徐某分期履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徐某后续也如约每年分期主动履行款项。临澧法院也根据案件情况积极解决申请执行人李某一家的生活困难。


被执行人履行款项截图

临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法、理、情融合,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提高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更好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也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情真意切的司法为民情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图文:董明坤、胡佳

编辑:胡佳

审核:董明坤

签发:刘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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