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提高运输企业和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随州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现将随州部分“超速、超载、闯红灯、终生禁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01
超速
车号:鄂AAA3801
违法时间:1月18日21时51分
地点::迎宾大道汉十方向南向北至炎帝大道与迎宾大道西向东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车号:鄂AB622K
违法时间:1月18日21时47分
地点::迎宾大道汉十方向南向北至炎帝大道与迎宾大道西向东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车号:鄂S844C5
违法时间:1月18日18时34分
地点:: 新316马垱公路至新316聂家嘴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车号:鄂SH7930
违法时间:1月18日23时34分
地点:: 迎宾大道汉十方向南间北至炎帝大道与迎宾大道西向东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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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超载
1月15日9时许,随县交警在保台线随县路段1106公里路段检查来往货运车辆,发现一辆红色的半挂牵引车有超载的嫌疑,民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经查,车牌号为鄂QG0***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冷某持有的是A2驾驶证,车辆过磅显示为66.4吨,该车总质量为40吨,超限率达35.51%。冷某涉嫌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经对驾驶员刘某批评教育,冷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守法好司机。
03
闯红灯
交警提示
红灯停绿灯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抢黄灯,提高警惕、减速慢行,共同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2024年11月19日11时42分许,王*驾驶鄂SCB***号两辆摩托车沿曾都区编钟大道由北向南方向闯红灯通过编钟大道与交通大道交叉口,与沿交通大道由西向东方向的王**驾驶的无号牌两辆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王**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过认定,王*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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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终身禁驾
2025年1月份终生禁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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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整理:钱伟 来源:随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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