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 醉驾”不能碰,平平安安过春节

春节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亲爱滴朋友们

都回到家了吗?

在这个充满欢乐祥和的时刻

大家不能只沉浸在喜庆中

更要注意过节安全呦

春节期间

与亲朋好友欢度佳节

不能成为酒驾的借口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春节假期不长,亲人团聚不易,莫因酒驾遗憾终生。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高高兴兴团聚,平平安安回家。

车祸猛如虎,酒驾罪难逃。

要想团圆年,切记别酒驾!

⬇⬇⬇


▲饮酒后驾车闯红灯撞飞老人


▲酒后驾驶撞上路边大树


▲酒驾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

酒驾醉驾认定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车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交警部门严查整治不是为了惩罚

而是为了保护





相信每一个驾驶人都知道不能酒后驾驶

但有些人还是会选择酒驾

有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不够深

有人心存侥幸,自恃技高一筹

那么

酒后驾驶到底有什么危害呢

饮酒后对驾车的影响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易疲劳驾驶

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瞌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运动反射神经迟钝

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也就是慢了一两秒。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要相应延长。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还要提示各位驾驶人

人醒≠酒醒!

不要以为喝了酒,稍作休息,

酒精就“去无踪”

那么问题来了~

关于酒驾的误区都有哪些?

咱们一次说清楚

酒驾醉驾的相关误区

①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②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③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④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各位驾驶人

团圆聚餐本来是非常开心的事情

但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酒后驾车上路

否则迎接你的将是

酒驾成本套餐!

“酒驾”成本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受行政处罚后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发生酒驾行为,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是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党纪处分。

被相对不起诉、免除刑罚的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因为酒驾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醉驾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给予党纪重处分,即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

被判处刑罚后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因醉驾或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警示教育提个醒,平安过节记心间

春运期间

钦州公安交警将持续坚持常态化开展酒驾

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整治

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

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冯俊宝

审核:覃成朝

终审:李友东



钦州交管热线

举报和信号灯故障报送电话:0777—2883009

举报邮箱:jjxck2007@126.com

投诉电话:0777—2800829

车管业务咨询电话:0777—2817788

事故处理咨询电话:0777—2829088

秩序业务咨询电话:0777—2836386

一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10407

二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392226

三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34696

四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28815

五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3888750

浦北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8213623

灵山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642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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