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今年的四川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资阳市乐至县龙门镇白龙村村民偶罗石龙关注重点之一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有关。
偶罗石龙。(王麒麟 摄)
此前,她在参加座谈会时,了解到有企业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互认遇到难题:由于标准不同,桑黄在吉林省是一种药材同时也是一种食材,可以做桑黄面、桑黄菜、桑黄酒等。但是在四川,它就只能是药材,不能用于生产经营的食物烹调中,不然将面临处罚。
“我当时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各地标准不一样。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我也想把企业的呼声带到两会上来。”通过调研,偶罗石龙还发现了“月子中心在鸡汤里加党参被罚3万元”的案例。
2022年10月,浙江一家公司因给产妇服用的鸡汤内加了党参,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以3万元罚款。该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当时,根据《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党参确实不在药食同源名单之列,因此不能添加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
而早在2020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联合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部分省市开始试点。“但各省进度不同,这也造成了同样的东西,在山西、甘肃等地可能就合法,在浙江就违法。”偶罗石龙说。
据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各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互认,以推动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有效流通。安徽、贵州、黑龙江、广西等省份已率先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了外省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认可论证范围和流程,为标准的采纳和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偶罗石龙介绍说,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互认方面,四川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食品产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也影响了药食同源营养食品等特色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应用。
为此,她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互认的政策文件,明确互认的范围、流程和要求,为四川省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加强对药食同源营养食品等特色产品的标准研究和建设,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积极与兄弟省份沟通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互认工作,促进地方食品产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