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保护。作为一名扎根乡村的人大代表,我一直关注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及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务实举措。我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观摩庭审、现场监督等司法活动,见证了人民法院司法守护生态环境的担当作为和不懈努力。
灌南法院既立足主责主业抓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又依法延伸职能推动生态环境协同共治,环境资源保护“灌南模式”品牌已经成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靓丽名片。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的布局,生态损害赔偿金异地使用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深化了修复性司法实践。“环保主题日+生态修复基地”的巡回审判模式,让环保理念更加深入民心。
希望法院能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不断丰富协同治理措施,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为建设美丽江苏贡献司法力量,努力交出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答卷。
编辑 | 王瑞普
来源 | 江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