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平台”——这个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兴起的行业,带来无数就业机会的同时也为人民生活带来许多便利, 已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然而在外卖配送途中,如果骑手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人受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案情简介

近日,高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外卖配送而引起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小张系上海某公司的员工,后被派遣至泰州某连锁食品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某日小张在送餐途中驾驶电动车不慎与正在行走的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受伤。经交通部门鉴定,该起事故小张全责,李某无责任。上海某公司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责任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将小张、上海某公司、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小张系被告上海某公司的员工,发生事故时被告小张正在执行公司的配送业务,系履行职务行为,故原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全部损失依法应由上海某公司承担。上海某公司虽向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但因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中无法一并处理,原告主张被告保险公司在本案中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上海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合计85673.45元。

供 稿 | 贾鹏月

编 辑 | 周文俊

校 对 | 王 萌

审 核 | 沈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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