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某保险公司诉八旬老人债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小案不小办”,倾力调解实质化解纠纷。
年近八旬的老马是一位老实本分的庄稼人,农闲时到处赶赶集、卖卖菜。一日,老马骑着三轮摩托车出行时,与秦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老马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汽车承保车损险的某保险公司先行向秦某垫付车辆维修费用后,依据其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向老马追索车辆维修费用,遭到老马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办理该案件的赵法官考虑到老马年事已高,且居住地离县城较远,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更高效地了解案件和当事人情况,于是上门送达并展开调解。经过走访邻居、与老马深入交谈后,了解到老马的经济状况确实不太好,同时老马纠结的点是认为某保险公司自作主张对车辆定损并赔付,未尊重其知情权,故不愿赔付车辆维修费。赵法官查证保险公司确实在车辆定损前确已短信通知,但老马没有出现,于是继续给老马讲明保险公司追偿维修费的合法性,老马一时仍难以接受,调解工作陷入停滞,随即法官决定依法安排开庭。
开庭当日,原被告如约来到法院,庭后法官综合分析认为通过调解方式对当事人更有利,于是再次以法为据向老马说明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找出案例库中的同类裁判结果为例释法析理,经过再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和解后,老马握住赵法官的手说:“姑娘,我信任你,上次你走后我想了很多,其实今天来的时候,钱我就准备好了,想着现场交到法院,不能让你再一趟趟跑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掏出一张社保卡给到法官手中。
赵法官被老马的对她工作的理解和认可感动了,一路搀扶着、陪着老人家取现金、填表格...直到完成了全部交款流程。送走了老马,赵法官的心情依然久久不能平静,她思考法官办案价值究竟体现在哪里?就是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去化解不可调和的矛盾,让老百姓对司法的公正与温情可感可及.......
“法官手中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我将继续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把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办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贴心、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赵法官如是说。
来源:贺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