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海事法院在审理1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时,找准利益平衡点,同时促成5起关联案件一并化解,高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介绍

申请执行人在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过程中,保全了预告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房产。之后,被执行人以不在当地居住为由,与某房产公司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某房产公司将购房款退还给被执行人。因案涉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为某房产公司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执行过程中,某房产公司先后提出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请求解除对案涉房产的查封措施。

该执行异议之诉由行政和生态环境审判庭审理。审判人员在查阅案件材料后,发现申请执行人的亲属因船舶沉没而遇难,家庭经济陷入困难。案涉房产是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价值较高的财产,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该房产是兑现胜诉权益的最大希望。且除本案外,还有4个关联案件也正在强制执行中。

调解化解


一边是急切渴望获得赔偿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已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未实质占有案涉房产的被执行人,一边是亟需办理产权登记的异议人房产公司,如何在多方当事人的利益冲突中依法寻求平衡点,成为解决本案纠纷的关键。

为此,审判人员及时安排庭审,引导当事人充分进行诉辩陈述,让争议各方对诉讼结果建立一定的预期和判断,再借助类案裁判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融情释法析理,加深当事人通过调解快速解决纠纷的意愿。同时,抓住执行异议之诉的特点,与执行局紧密配合,形成解纷的有效合力。最终促成当事人就案涉房产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达成由某房产公司代被执行人偿还相应款项,案涉房产依申请解除查封的多方共赢方案,关联纠纷得以快速一揽子解决。

和解协议签订后,某房产公司将相应款项汇入法院执行账户,5起案件申请执行人收到了对应债权比例的执行款,案涉房产也顺利过户至某房产公司名下。


案涉纠纷的一揽子解决,是厦门海事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审执联动,实质化解纠纷的生动践行。下一步,厦门海事法院将继续围绕“公平与效率”主题,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着力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书写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答卷。

文稿:行政和生态环境审判庭

编辑:朱可为 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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