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波是一个虔诚的信徒,经常去家附近的寺庙上香。这天,黄建波照例来到庙里磕头上香,等他准备离开时,却被寺里的主持喊住。
主持作了个揖说道:“建波施主,我看您经常来我们寺庙参拜呢?”
黄建波摸摸脑袋,笑着回道:“是呢,我经常过来,主持有什么事吗?”
主持颇有些不好意思道:“建波施主,您看我们寺庙,是不是翻修了很长时间?”
黄建波略有所思,笑着回道:“是呢,最近一年,我发现寺里到处在翻建,可怎么迟迟没完工呀?”
“不瞒建波施主,我们寺院经费有限,这翻修花费颇大,我们也只能干干停停…”主持回道。
还没等黄建波说话,主持继续道:“还好寺庙信众多布施一二,我们的翻建工程才没停下来,今天我叫住你,也是想找你化个缘,希望施主能为寺庙添砖加瓦……”
说完,主持递给黄建波一本捐款名册,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信徒们捐钱的记录。可黄海波却面露难色,他工资不高,没什么钱,即便是想捐,囊中羞涩也没办法。
不过,他转念一想,要是不捐钱的话,以后再要想来庙里参拜,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就在这时,黄建波突然灵光一闪,高兴地说道:“主持,我没钱,但我能出力!”
黄建波是一个虔诚的信徒,经常去家附近的寺庙上香。这天,黄建波照例来到庙里磕头上香,等他准备离开时,却被寺里的主持喊住。
主持作了个揖说道:“建波施主,我看您经常来我们寺庙参拜呢?”
黄建波摸摸脑袋,笑着回道:“是呢,我经常过来,主持有什么事吗?”
主持颇有些不好意思道:“建波施主,您看我们寺庙,是不是翻修了很长时间?”
黄建波略有所思,笑着回道:“是呢,最近一年,我发现寺里到处在翻建,可怎么迟迟没完工呀?”
“不瞒建波施主,我们寺院经费有限,这翻修花费颇大,我们也只能干干停停…”主持回道。
还没等黄建波说话,主持继续道:“还好寺庙信众多布施一二,我们的翻建工程才没停下来,今天我叫住你,也是想找你化个缘,希望施主能为寺庙添砖加瓦……”
说完,主持递给黄建波一本捐款名册,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信徒们捐钱的记录。可黄海波却面露难色,他工资不高,没什么钱,即便是想捐,囊中羞涩也没办法。
不过,他转念一想,要是不捐钱的话,以后再要想来庙里参拜,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就在这时,黄建波突然灵光一闪,高兴地说道:“主持,我没钱,但我能出力!”
见主持一脸疑惑,黄建波昂着头说道:“主持,我个人给你们捐一对石狮子放在门口,你觉得怎么样?”
主持闻言大喜,要是寺庙门口有一对威武的石狮,档次瞬间提高不少,当即回道:“哎呀,建波施主,这就太好了呀!”
黄建波又说:“我去借个卡车拉石狮子,但没有吊车,那石狮子几吨重,你们翻修工程队有吊车,能不能跟我一起去,帮我把石狮子吊到卡车上?”
主持哪里有不愿意的,当即领着黄海波,找到了翻修工程队队长刘青峰,黄海波与刘青峰约定,傍晚时分一起去拉石狮子。
那么,黄建波口袋空空如也,怎么会有一对石狮子呢?
原来,黄建波女婿在一家公司上班,黄建波去找过他几次,发现这家公司门口有一对气派的石狮。
不过,黄建波的女婿在半年前就赋闲在家,原因是这家公司停产,大门也一直紧闭。
黄建波几次路过这家公司,发现公司衰败不堪,居然门窗铝合金也不翼而飞,门口也没保安看守。
在黄建波眼里,这公司基本处于荒废状态,那他去拉走门口这对石狮子自然没什么问题。
当天晚上6点,刘青峰开着吊车,在黄建波指引下来到公司门口,而黄建波早开着卡车在门口等候。
当看到这对威武的石狮子在一家时,刘青峰犯起了嘀咕,他问黄建波,这对石狮子是不是有主的,两人这样拉走,到底合不合适?
岂料,黄建波拍着胸脯说这公司已经荒废,石狮子也没人要,拉走也没人管,就算石狮子有主,现在没人,两人拉走也是神不知鬼不觉!
虽然刘青峰觉得不妥,但也没想那么多,当即用吊车将石狮吊到黄建波车上,两人一同回到寺院,又将这对石狮子方方正正在寺院门口摆好。
有了这对石狮子,寺院瞬间气派不少,主持对黄建波是千恩万谢,大赞他有功德心。
谁知道,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但实际上是有保安看管的,保安室没人值守,但保安每天早上会定期巡视。
次日早上,保安来到公司,一眼就发现门口的石狮子不翼而飞,顿感不妙立即就报了警。
警方也感觉匪夷所思,这几吨重的石狮子失踪,他们也没见过,通过对公司门口的监控和线索民警很快找到了石狮子。
这下刘青峰坐不住了,他主动到派出所自首,黄建波也很快被警方抓获!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黄建波与刘青峰将石狮子拉到寺庙的行为?
黄建波认为公司荒废,石狮子就是无主之物,他和刘青峰拉走并不违法。显然,他的说法不正确,即便是公司荒废,这些资产仍是有主之物。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应以盗窃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
2、公司能否向寺院要求归还石狮子呢?
这对石狮子属于公司所有,但却被黄建波和刘青峰盗走,两人的行为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虽然黄建波以个人名义捐赠石狮子,但他是盗窃行为,因此他的赠与行为无效,而这对石狮子又被返回公司。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建波和刘青峰盗走石狮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两被告人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这对石狮子价值9000元,属盗窃罪里“数额较大”情形。考虑到两人有坦白和自首情节,而且退赃赔款,可以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处黄建波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判处刘青峰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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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主持一脸疑惑,黄建波昂着头说道:“主持,我个人给你们捐一对石狮子放在门口,你觉得怎么样?”
主持闻言大喜,要是寺庙门口有一对威武的石狮,档次瞬间提高不少,当即回道:“哎呀,建波施主,这就太好了呀!”
黄建波又说:“我去借个卡车拉石狮子,但没有吊车,那石狮子几吨重,你们翻修工程队有吊车,能不能跟我一起去,帮我把石狮子吊到卡车上?”
主持哪里有不愿意的,当即领着黄海波,找到了翻修工程队队长刘青峰,黄海波与刘青峰约定,傍晚时分一起去拉石狮子。
那么,黄建波口袋空空如也,怎么会有一对石狮子呢?
原来,黄建波女婿在一家公司上班,黄建波去找过他几次,发现这家公司门口有一对气派的石狮。
不过,黄建波的女婿在半年前就赋闲在家,原因是这家公司停产,大门也一直紧闭。
黄建波几次路过这家公司,发现公司衰败不堪,居然门窗铝合金也不翼而飞,门口也没保安看守。
在黄建波眼里,这公司基本处于荒废状态,那他去拉走门口这对石狮子自然没什么问题。
当天晚上6点,刘青峰开着吊车,在黄建波指引下来到公司门口,而黄建波早开着卡车在门口等候。
当看到这对威武的石狮子在一家时,刘青峰犯起了嘀咕,他问黄建波,这对石狮子是不是有主的,两人这样拉走,到底合不合适?
岂料,黄建波拍着胸脯说这公司已经荒废,石狮子也没人要,拉走也没人管,就算石狮子有主,现在没人,两人拉走也是神不知鬼不觉!
虽然刘青峰觉得不妥,但也没想那么多,当即用吊车将石狮吊到黄建波车上,两人一同回到寺院,又将这对石狮子方方正正在寺院门口摆好。
有了这对石狮子,寺院瞬间气派不少,主持对黄建波是千恩万谢,大赞他有功德心。
谁知道,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但实际上是有保安看管的,保安室没人值守,但保安每天早上会定期巡视。
次日早上,保安来到公司,一眼就发现门口的石狮子不翼而飞,顿感不妙立即就报了警。
警方也感觉匪夷所思,这几吨重的石狮子失踪,他们也没见过,通过对公司门口的监控和线索民警很快找到了石狮子。
这下刘青峰坐不住了,他主动到派出所自首,黄建波也很快被警方抓获!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黄建波与刘青峰将石狮子拉到寺庙的行为?
黄建波认为公司荒废,石狮子就是无主之物,他和刘青峰拉走并不违法。显然,他的说法不正确,即便是公司荒废,这些资产仍是有主之物。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应以盗窃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
2、公司能否向寺院要求归还石狮子呢?
这对石狮子属于公司所有,但却被黄建波和刘青峰盗走,两人的行为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虽然黄建波以个人名义捐赠石狮子,但他是盗窃行为,因此他的赠与行为无效,而这对石狮子又被返回公司。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建波和刘青峰盗走石狮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两被告人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这对石狮子价值9000元,属盗窃罪里“数额较大”情形。考虑到两人有坦白和自首情节,而且退赃赔款,可以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处黄建波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判处刘青峰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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