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第17个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省政府一号文件印发,提出了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文件从提升安全意识、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安全责任、整治问题隐患、科技信息建设、应急救援准备、提升能力素质七部分提出21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
今年一号文件区别于往年,首次将“提升安全意识”作为单独部分,从学习贯彻、宣传力度、警示教育3个方面,对如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红线意识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加强关于安全生产理论知识的学习贯彻;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宣传计划,开展常态化宣传;加大曝光力度,设立曝光台主动曝光典型事故、违法案例、隐患场景。
为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一号文件更加规范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要求市、县设立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抓好重点灾种的防范;研究制定山西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并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制定出台安全生产领域入企活动办法,解决入企检查繁、多、杂的情况,限定入企检查次数,严格规范入企监督检查、考核巡查、指导帮扶、调查研究等活动。
一号文件着重强调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巩固2024年做法,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落实“两个根本”的具体要求,尤其在解决重大问题方面,明确提出各行业领域每年至少解决1—2项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矿山、危化、冶金工贸、建筑、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深入研究、持续发力,着力解决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尾矿库闭库、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燃气老旧管网整治等具体问题。
以“严”的基调抓安全生产工作,是山西连续17年出台一号文件的工作导向与职责坚守。今年一号文件中的“安全责任”部分,依旧是坚持从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员工安全责任和追责问责等5个方面对落实落细各方安全责任提出要求,而且较往年更加具体严厉。如,市、县党委政府年内至少要研究解决10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问题;企业要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惩戒办法,在作业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采取技术手段,督促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在追责问责方面,明确了多种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3个月之内发生2起以上或6个月之内发生3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省安委会都将对属地开展专项巡查,全链条溯源追责;特别指出,对主观故意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仅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此外,一号文件还对科技信息建设、应急救援准备、能力素质提升等作了明确要求。提出6月底前完成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年底前要再建成130座智能化煤矿、力争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1处应急避难场所,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或重大自然灾害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全力构建应急管理全省“一平台统一门户体系”。(姚荃茂 巩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