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0月30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1月17日,商丘市环委办召开约谈会议,对2024年11月、12月连续两个月空气质量落后的睢县后台乡、虞城县界沟镇、虞城县刘集乡3个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会议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组长刘黎明主持。

约谈指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形势愈发严峻,要完成“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必须清醒认识到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其他乡(镇、街道)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的情况下,睢县后台乡、虞城县界沟镇、虞城县刘集乡3个乡(镇)有关负责同志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有偏差,责任落实有差距,造成空气质量反弹,多项指标落后。

约谈强调,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是底线红线,有关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吸取教训,采取果断措施,扭转被动局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时刻关注人民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迫切需求,认清我市当前面临的空气质量改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要求。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行业责任,亲自推动、亲自部署、统筹谋划,形成精准研判、快速到位、查必有果、查实必究的良性机制,压实基层网格化监管责任。三是细化攻坚措施。县、乡(镇)党委、政府要抓细抓实各项举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站点精细化管控、秸秆禁烧和散煤燃烧、高值热点消除等工作。四是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去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由禁改限且管控不力,造成我市空气质量大面积、长时间污染,今年务必吸取教训,广泛宣传,确保禁放政策家喻户晓,科学安排部署禁燃禁放工作,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不因烟花爆竹燃放出现重污染天气。

会上,通报了睢县后台乡、虞城县界沟镇、虞城县刘集乡的空气质量突出问题,相关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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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汤圆

‍ 来源 商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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