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2025年1月14日
人社部官网最新公布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其中,广东省
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
第一档为2300元
第二档为1900元
第三档为1720元
第四档为162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
第一档为22.2元
第二档为18.1元
第三档为17元
第四档为16.1元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从2021年12月1日起
对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月最低工资标准
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进行调整
具体标准如下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深圳排名第二,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360元。广东第一档标准排第四,达到了2300元。
目前,广东在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
二类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三类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
四类标准调整为162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茂名等10个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其中,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用人单位如果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举报途径包括12333热线、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