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侵权请联系 法律顾问 房律师15952666272
2024年12月5日,唐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至戴窑镇销售,无资质,安全隐患大,被行政拘留并没收货物。同年10月25日,杨某亦因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至昌荣镇被当场查获,同样遭行政拘留及没收。兴化市民应协助禁放工作,违规燃放、运输、销售可举报。举报电话:违禁燃放、运输110;非法销售0523-83227000。
岁末年初特别是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未经许可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都属违法!!!
禁放须知
本市规划中心城区内(即规划S231省道改线段、S351省道、S333省道所围合范围,省道外侧50米范围纳入中心城区管理)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重要提醒:千垛美路(荡南路至S351省道段)属于禁放区,禁燃禁放。烟花虽美丽,但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或存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欢度新春佳节既要喜庆祥和、更要绿色环保广大市民朋友们请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携手共建水润兴化。
声明:本信息图文及视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